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时间有多长
发布时间:2019-07-01

我国进行城市建设的时候,往往需要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特别是一些老城区或者城中村,而进行房屋征收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那么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是什么时间有多长?

一、房屋拆迁进行评估的法定流程和评估时间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房屋拆迁评估的流程是确定评估机构、签订委托评估合同、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等,而评估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

第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不得采取迎合征收当事人不当要求、虚假宣传、恶意低收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房屋征收评估业务。

第六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或者确定后,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委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范围、评估要求以及委托日期等内容。

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委托人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基本情况;

2、负责本评估项目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3、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时点等评估基本事项;

4、委托人应提供的评估所需资料;

5、评估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评估费用及收取方式;

7、评估报告交付时间、方式;

8、违约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二、房屋拆迁评估依据有哪些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协商选定是确定评估机构的首选方式,只有被征收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协商或者虽经协商但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时,才可以通过多数决定等其他方式确定。征收人未与被征收人协商,直接采取单方指定等其他方法确定评估机构的,属违反法定程序,所作出的评估报告不能采用。

7、价格评估

关于评估价格,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于这一规定的理解,应当明确以下两点:

(1)价格基准日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市场价格是补偿底线,补偿可以高于或者等于市场价格,但不能低于市场价格;

其中,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是指在评估点时与被征收房屋类似的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在评估时点的平均交易价格,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也包括房屋占用内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确定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时,应当剔除偶然和不正常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