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拆迁,被拆后如何索赔
发布时间:2019-07-18

我们都知道,我国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中国家,建国以来,我国经过了高速的发展,现如今正在奔向小康社会,而高速发展的背后,也有着规划不合理等问题,导致现在拆迁以及强拆成为了社会的热点问题,那么在我国法律中,不同意拆迁,被拆后如何索赔?

不同意拆迁,被拆后应该如何索赔

1、一般来说,拆迁方大部分是房地产开发商,一般是以较低的拆迁补偿来拆迁他人的房子,但是无论怎么低都不能低于拆迁安置标准,如果没有按照拆迁安置合同进行补偿或者补偿费用过低的,遭遇强拆的被拆迁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此时即使房屋遭到强拆,但是仍要按照拆迁安置合同来赔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遭遇违法强拆的被拆迁方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如果该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的,那么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如果被强拆一方对赔偿数额不满意,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什么是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即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实施强制拆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未经行政裁决,不得实施强制拆迁。当事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又反悔,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处理;未达成协议,也未进行裁决的,不能实施强制拆迁。

(2)拆迁人未按裁决意见向被拆迁人提供补偿资金或者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不得实施强制拆迁。

(3)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

(4)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

(5)只有当地县(市)级人民政府才能作出强制拆迁的决定,并发出强制拆迁的命令与公告。具体事宜,可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从以上关于不同意拆迁,但是被拆后应该如何索赔这一问题的相关司法解释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如果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可以付诸法律手段。假如对于强拆索赔的相关问题还用觉得不清楚的地方,建议咨询律师或者及时寻找更加专业的法律部门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