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改非”房屋应参照营业用房予以适当补偿吗
发布时间:2019-07-18

依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房屋是可以分为居住用和商用等性质的,而房屋的使用性质是不能随意变更的,如果要变更的需要提出申请,那么“住改非”房屋是不是参照营业用房予以适当补偿?

“住改非”房屋应参照营业用房予以适当补偿吗

住改非是指居住用房改成非居住用房的情形,如果住改非是经过合法的程序获得审批的,房屋拆迁时应该参照营业用房进行经济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42号)

对于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房屋拆迁评估的注意事项

1、补偿标准低。土地管 偿标准授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规定。而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违反立法法的规定,没有严格按照授权目的行使该项权力,将该授权给下级行政机关,下级行政机关为了减少土地储存成本,维护地方政府利益,通常将补偿标准规定较低。

2、随意性大。在农民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中,有的拆迁人暗箱操作,与被拆迁农户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严重缺少公开、公平性,对同样被拆迁农户的房屋,在同等的条件下,得到的安置补偿结果不一样;另外,有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补偿标准,交由村民会议按照民主议定程序决定,补偿标准随意性大。

3、拆迁协议凸显家事代理性。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一般仅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4、处理难度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案情复杂。

(2)群体性纠纷多,社会影响大。

(3)息诉工作难做。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住改非是指居住用房改成非居住用房的情形,如果住改非是经过合法的程序获得审批的,房屋拆迁时应该参照营业用房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