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重点建设了低补偿标准一览表
发布时间:2019-05-21

贵州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最低补偿标准一览表

地类

土地补偿倍数

安置补助倍数

青苗补偿倍数

征地补偿倍数

备注

水田、菜地(鱼塘、藕塘)

9

5

人均耕地>1.8

1

15

其中,安置农用宅基地的征地补偿按补安置点的地类、标准予以补偿

6-15

人均耕地≤1.8

16-25

旱地

7

5

人均耕地>1.8

1

13

6-15

人均耕地≤1.8

14-23

123px;padding-right:7px;border-top-style:none;background:white;border-left-style:none;border-right:#000 1px solid;padding-top:0cm" valign="top" width="123" colspan="2">

园地

7

3

10

林地

灌木林、疏林地、迹地(乔木林、竹林)

3

3

6

其他林地

7

3

10

牧草地

3

3

6

其他农用地

3

3

6

建设用地

3

3

6

未利用地

3

0

3

注:1、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另行纳入拆迁范畴;2、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以土地年产值为依据,分别按表中补偿倍数予以补偿;3、表中所列入人均耕地面积采用的是土地详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