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荒地被征,青苗费属于谁
发布时间:2019-07-18

我们所说的荒地,具体为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的土地,属于现行经济环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那么如果开荒地被征,青苗费应该属于谁?

开荒地被征,青苗费属于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开荒地属于集体所有,开荒者仅享有承包经营权,土地被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当然归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开荒者作为承包经营权人,其权益已经从青苗补助费中得到补偿。

土地流转后青苗补偿归谁

如果承包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他人在土地上种植青苗,那么,青苗补偿费归谁所有要分情况看待:

1、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应当遵照合同约定;

2、如果没有约定的,青苗补偿费应当支付给青苗所有人。

青苗附着物的补偿标准

1、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3、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计算,但由于各地的民情不宜,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农民自己开荒的土地也是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但法律也明确规定,土地上的附着物是属于农民自己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