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发布时间:2019-07-18

很多都是一签租赁合同都是签订的很长时间的,但是在进行租赁的时候我们都无法想象到的就是政策的改变,是租赁房屋遇拆迁如何处理,有补偿吗?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如何分配呢?

租赁期内房屋遇政府拆迁,承租人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第一、租赁房屋遇拆迁有补偿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2号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2、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3、第十九条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确需提前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同意,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具体的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和拆迁管理部门。

第二、租赁房屋拆迁补偿的分配: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情况复杂。各类不同权性质的房屋,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出租人应和承租人协商解决解除合同和安置的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达成协议由被拆迁人安置承租人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与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因给与被拆迁人的补偿款已经考虑了房屋的非住宅性质,所以不再支付停业停产损失费用;选择房屋置换的,停业停产损失费用应归属实际经营人。具体确定停业停产损失费用的标准各地规定不一样,应查询当地的规定。

在进行租赁的时候应该根据两者的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租赁方和房东应该坐下来好好的协商,这样才能更好的解决其中所遇到的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