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拆迁是一码事吗
发布时间:2019-07-18

在现实生活中对房屋进行拆除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拆除房屋可以分为拆违和拆迁两大类,而对房屋进行征收的,一般是对房屋进行拆迁,拆迁是有补偿的,那么拆违、拆迁是不是一码事的?

拆违、拆迁是一码事吗

房屋拆迁和拆除违法建筑是不同的,房屋拆迁是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的,而违法建筑的拆除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情形

实践中的违法建筑种类繁多,如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物;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物;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愈期未拆迁的临时建筑等建筑物。

鉴于工国目前发展的现状,对违法建筑的认定以及是否补偿是大家广泛关注的问题。

认定房屋是合法建筑还是违法建筑,是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尊重历史并认真对待的重要问题。在认定房屋合法与否的时候,应根据现实情况,考虑房屋的历史由来,考虑社会影响,也考虑被征收人的实际情况,严格依法,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多换位思考,这样的工作态度,才会产生好的工作效率,才能更好地赢得被征收人的认可。

哪些建筑会被认定为违法建筑呢?这需要各地在实施细则中加以明确。如《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办法》对国有地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未登记建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法建筑:

1.未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建筑物;

2.房屋征收通知发布后,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改建的房屋以及扩建房屋的新增部分析;

3.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

关于违法建筑的处理,《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当然,为了减少社会财富的浪费,对于某些可以采取改正措施的,对其处以罚款并通过相关程序转为合法建筑。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拆迁和拆除违法建筑是不同的,房屋拆迁是需要对被拆迁人进行经济补偿的,而违法建筑的拆除是没有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