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这几个新政策与您的土地息息相
2018,几项土地新政策出台,新政不仅对征收作出了规范,更明确了征收监督的权责界限,完善了征收程序和体系,为合法征收、合理补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修订 一直以来,土地储备在调控土地市场、推动节约集约用地、落实规划、保障民生用地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1月3日,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联合修订《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土地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规性、经济补偿、土地权利等情况进行审核,不得为了收储而强制征收土地。对于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修订,保障和规范了土地储备工作健康运行,加强了土地储备计划管理。新修订的《办法》要求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管理,资金收支严格执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的规定,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土地储备资金不得挪用。这也保证了广大被征收土地的农民的土地补偿款“专款专用”。 国土局通过联动方式处理土地违法行为 今年,最高检、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针对违法行为查处、土地出让、耕地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方面问题,要进行认真自查,应当做到发现并及时制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要求相关义务主体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如果仍然拒不履行的,依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措施。而采取措施后公共利益仍未得到有效保护的,国土资源部门要向检察机关说明情况,由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发布 1月2日,《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公开发布,明确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的权责边界,完善了执法依据体系,并将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施行停批土地、进行警示约谈等执法监督措施。 律所主任毕文强认为,《规定》的出现,将从源头上减少违法征拆。对于正在大量发生的违法征拆,也将起到很大的遏制作用。 以上就是2018年农村征地的相关政策,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没有涉及到的政策,如果您有相关问题,可以在公众号中留言,专业律师会为您进行详细的讲解。如果对于地方的征地补偿有疑问,大家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或微信留言进行咨询,希望广大被征收人都能得到合理的补偿和公平的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