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大风厂拆迁”问题,说说你的房屋应当如何拆!
发布时间:2019-07-26
 

《人民的名义》于上周迎来了大结局。这部剧长时间占据了各项热搜和头版头条,也造就了我们日常的大部分谈资,这部电视剧的爆红其实在于它直戳当今社会的痛处,将大众看不到的腐败赤裸裸的铺张开来,将老百姓的弱势也展露无遗,这其中尤以大风厂工人为鲜明代表。“一一六”当晚的全民直播让观众也体验了一把亲临强拆现场的感觉,拆迁队的推土机和大风厂护厂队的火把让现场剑拔弩张,而王文革的失误让一点零丁火星引燃了浇满汽油的麻袋,导致38名大风厂工人不同程度受伤。

或许有人说大风厂工人护厂运动无可厚非,也有人认为这种行为违法,这些观点都绕不开一个问题:大风厂到底应不应该强拆?

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该了解征地拆迁的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条来看,大风厂占地是国有土地,其程序简单概述如下:

征收决定

1、征收决定作出的主体应该是市、县级政府

 

2、实施的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其中,房屋征收部门也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此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无特别规定,但是要求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做出征收的目的必须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

 

4、征收项目应当符合“4规划”和“1计划”,具体是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5、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征收补偿方案

1、报批:房屋征收部门拟定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2、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3、征求意见:市、县级政府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论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该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征收补偿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3、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被征收人可主张的救济权利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征收调查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确定征收后:

一、被征收人搬迁:

1、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二、强制拆除: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通过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大风厂作为京州市光明峰项目的核心区域,其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但是大风厂的征收程序是如何进行的,我们无从得知。剧中大风厂工人的护厂运动由于大风厂的股权纠纷,作为股东的工人甚至连搬迁安置费都没有收到,出于自身利益的保护和义愤,这种护厂行为是老百姓自救中最常见也是最能想到的办法,其中也深刻的体现出工人对于政府的不信任,无路可走只能采取极端手段的无助。

 

由于没有做好对搬迁当事人的合理的补偿,所有拆迁行动完全没有理由进行,所以政府的拆迁行为并非不应该,只是还没有到达合理的阶段。强拆行为更是违法,行政强拆早已取缔,而大风厂的拆迁完全达不到司法强拆的要求。

 

借以“大风厂的拆迁事件”,想给大家说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程序问题。征收拆迁必须走正当程序、补偿必须合理。当然,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欢迎您咨询北京市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