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拆迁冻结”有关的点点滴滴,你都知道吗?
发布时间:2019-07-26
拆迁范围确定后,被拆迁人是否能新建、扩建房屋?对于此问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了具体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该条规定的内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拆迁冻结”。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 拆迁冻结的最长期限: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拆迁冻结的申请程序: 一、拆迁人需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拆迁范围图(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二、经审查,以上材料齐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办理完毕。 拆迁冻结的实际作用: 拆迁冻结是为了便于国土规划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对该区域的人口进行统筹规划。其实际作用如下: 1、以拆迁冻结日为标准根据是否离异或丧偶后是否再婚、是否已满法定婚龄对该区域居民进行分户划分。 2、拆迁冻结日为标准根据是否在之后擅自抢建改建对新建部分进行补偿划分。 3、拆迁冻结日为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是否超过批准使用期限对房屋进行补偿划分。 4、以拆迁冻结日为标准确定房屋是否能够进行过户、出租、抵押的交易行为。 5、以拆迁冻结日为标准确定房屋户口是否能够进行入户、分户、移户的户籍变更行为。 拆迁冻结的房屋能否购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也就是说“拆迁冻结”的房屋是不能出售购买的,此处我们分两种情况来讨论: 第一,购买者知道购买的房屋是“拆迁冻结房屋”,仍然执意购买,那么买卖者双方的交易属于私下交易。若是出现其他问题,购买者的权益是难以保障的。 第二,购买者不知道购买的房屋是“拆迁冻结房屋”。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购买者的权益无法的保障的情形,购买者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买卖双方的交易认定为“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实践中,有不少当事人因为购买“拆迁冻结房屋”而利益受损。所以在此提醒大家,对于“拆迁冻结房屋”一定要慎重思量,别落得“房钱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