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地归属于谁
发布时间:2019-07-30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经常听说过关于农村自留地的问题,农村自留地是中国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按政策规定分配给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我们知道,土地是归国家所有,我们只是拥有土地使用权。对于农村自留地的归属问题,大家还存在一些不清楚的地方,但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那么法律规定农村自留地归属于谁。

自留地、自留山和自留草场均属于集体所有,其成员只有使用权,不得出租、转让或买卖,也不得擅自用于建房等非农业生产用途。自留地生产的产品归农民自己支配,国家不征农业税。自留畜也归牧民所有和支配,在各地规定的免征点以内不征税、不派购。自留地、自留山、自留草场的经营权受国家保护,不得随意侵占。

法律属性

自留地使用权合法性

1、按土地管理法,农村房屋只能卖给本村符合申请住房条件的人。

2、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法,你承包的自留地,未经村许可不得转包。

3、按你们协议的意思是,你卖的宅基地和房屋,即使这个买卖合法,也仅指宅基地而言,不包括自留地。你相当于将自留地交与对方无偿使用。你可以收回。

自留地(自留山)如何确权?

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前划给农户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已并入承包地的要一并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权登记;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来未列入承包地的,按实有地块数量、面积、边界、位置登记,征求多数村民意见,可以纳入这次承包土地一并确权,但必须在表册、台帐和经营权证书上注明“自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