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资源税有什么关系
发布时间:2019-07-30

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因此在使用土地的时候一般都是有偿的,要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税金额。土地创造出的价值不仅仅是经济价值还有土地本身的价值,土地使用税还有资源税是相关联的,资源税也是来源于土地的价值,对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的关系。

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的关系

土地使用税是资源税的一种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资源税是以资源的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征税对象的那一类税收制度的统称。我国对资源征税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这些税种主要是对矿产资源和土地资源的征税。既有对资源级差收入的调节,也有对资源受益的征收。

土地使用税税类资源税有哪些

根据定义可知,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行为税类也称为特定行为目的税类,它是国家为了实现某种特定的目的,以纳税人的某些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种。开征行为税类的主要目的在于国家根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要,限制某些特定的行为。

这类税收的特点

征税的选择性较为明显,税种较多,并有着较强的时效性,有的还具有因时因地制宜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屠宰税、筵席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都属于这类税收。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批。农业企业无偿使用免税单位的土地,应当照征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