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01

在我国的发展之中是需要不断地开展新的土地,并且对有用的土地进行回收建筑的,所以说这才发生了国家征地的行为,那么在我国国家相关的征地法律法规当中,对于征地行为发生是不是有补偿的措施存在,贵州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限定征地年产值最低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城市规划区内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全省均为每亩1000。设区的市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作物产值,在上述最低标 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执行标准,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备案。其他土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参照同类地区耕地年产值标准执行。

二、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在合理确定年产值标准基础上,按照长《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的程序要求是什么

一、市、县国土资源局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用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地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

村委会或村民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市、县国土资源局或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

村里不给发征地补偿款

村里的行为无效,你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建议聘请专业律师代理,向村委会提出财产返还要求村里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既然你们已经迁入本村并分得了土地,那么就和其他原著居民拥有了平等的权利,村里现在实行差别待遇就是对你们权利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