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襄樊市政府正式发函批准南漳县武安镇等10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批复要求,镇区《规划》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控制作用,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到2020年,各镇(区)城乡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突破县级《规划》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数量均不得低于《规划》控制指标。
据悉,规划批准后,该县国土局将组织10镇(区)根据批复要求,将《规划》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加大规划执行的监管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同时还将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理,合理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村镇用地扩展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