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产权的交换,我国法律有着一定的规则和制度,必须要签订一定的协议份范本才能够进行实施,并且要在协议书中交代清楚相应的信息。

宅基地土地互换协议范本

  一、宅基地土地互换协议范本

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将各自的宅基地及地上物交换,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平方米 平方米,乙方宅基地上有正房3间、厢房2间 1、保证对该宅基地有处分权:没有其他共有权人; 2、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无抵押。 3、该房屋的使用状况为:无使用权人。 4、房屋没有其他任何纠纷。 四、甲方双方自愿将各自宅基地房有房子附属物相互转让,相互不补偿。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购买; (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 (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 (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 (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三、宅基地法律规定

1、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内流转。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2、由于中国实行城乡二元体系,在城市化浪潮中,越来越多的人"农转非"。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一旦把户口转走,就失去了对老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又不能买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祖宅"变成村集体的资产。 3、由于农村户口与土地的对应关系,有些人不愿意"农转非",甚至有些公务员想方设法"非转农",但这些毕竟是少数,"进城"才是大势所趋。因此从具体的家庭的角度而言,如果相关法规不变,宅基地注定会失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