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200多户,涉黑“拆迁队”18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9-12-06
5月15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胡某某等18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主犯胡某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5年。 其余十七名分别被判处十三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徒刑。  

违法拆迁200多户

据了解,2013年年底,胡某某伙同马某甲等在镇平县五里河村采取少租多占、强租等手段非法占用农用地110余亩建设跑马场。 2014年以来,胡某某伙同他人在无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镇平县城关镇菜市街非法拆迁开发。胡某某以其家族成员为核心,招收马某某等社会闲散人员成立“拆迁队”。在拆迁过程中该组织有组织地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犯罪,逐步形成了以胡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 经法院查明,以胡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实施1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违法拆迁200余户,在镇平城区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作出了如上判决。 扫黑除恶是关系人心向背、治乱兴衰的伟大斗争,更是压实责任、破解问题的关键一招。但近年来,随着各地城镇一体化的建设,在征地拆迁中滋生出了不少的涉黑团伙。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关键的一年,面对的往往是深水区。不过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看到,各地充分发挥了中央督导“立剑”的威力,打掉了众多的涉黑涉恶的人及团伙。 而且今年的扫黑除恶活动也一直抱着不摸清、不查处、不整治势不罢休的态度在严厉打击涉黑涉黑人员。 征地拆迁是最容易滋生出涉黑涉恶的领域,其根本原因是因征地拆迁涉及到巨大利益,许多人往往抵挡不住利益的诱惑而开始有计划的通过违法行为获得非法利益。 那么在征地拆迁领域中的黑恶势力具体的犯罪行为主要包括: 1、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行为包括,拆迁队采取砸门窗、破坏水电气、堵下水道、堵门锁眼、破坏屋内设施等。 2、破坏生产经营罪。无论是拆迁方还是拆迁队,为了达到拆迁的目的,通常会毁坏生产设施设备、破坏耕地破坏生产经营,以达到他们逼迁的目的。 3、寻衅滋事罪。拆迁方通常会采取恶意辱骂、恐吓以及拦截等方式骚扰被拆迁户生活,促使他们在短时间内搬迁。 4、强迫交易罪。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方通常采取暴力行为或软暴力行为,如哄闹、暴力威胁、上门骚扰等,其目的是为了让被拆迁户产生恐惧心理,达成拆迁协议。

拆迁队的涉黑涉恶,会为此付出什么代价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房屋征收必须要先补偿、后搬迁。其次,在征收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面对涉黑涉恶,受害人是否可以提起诉讼呢?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 也就是说,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被拆迁人受到黑恶势力的伤害,只要是符合上述规定的,那么被拆迁人就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相关赔偿。 在扫黑除恶期间,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黑恶势力团伙得到法律的制裁,被拆迁人如遇到涉黑涉恶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的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是及时的咨询律师。 找北京拆迁律师,请联系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