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不让你留存补偿安置协议书?原因在这里!
发布时间:2019-12-16
为什么拆迁方不给我们留存原件呢? 那么拆迁方为什么不给被拆户留存协议原件呢?其实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为暗箱操作留下空间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587"] 拆迁暗箱操作[/caption] 我们一直认为,征地拆迁都是统一的方案,统一的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但事实上,能够真正做到这一标准来进行补偿的少之又少,一些地方一边高喊“阳光拆迁”的口号,一边执行“暗箱操作”的方式。 既然东家与西家的补偿可能不一样,如果把生效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留给你,你们两家坐到一起一比对,发现同样的房子,他们家和你们家的补偿不一样,那就惹下大麻烦了。 正是基于上述实际情况,拆迁方不可能将生效了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留到被拆迁人手上。很多当事人在咨询律师的时候说:我听说某某家是怎么补偿的,我们同样的情况,但是比他少很多,我认为不公平。这个时候律师一般会问:“听谁说的,有证据吗?”再然后,当事人就发现,原来真的只是听说。

第二、为自己毁约留下时间

[caption id="" align="aligncenter" width="436"] 拆迁协议[/caption] 你是否听到过拆迁办的工作人员很无奈地告诉你:“我也想多给你一些补偿,可是,领导不批!”你有没有听到村干部这样跟你讲:“我们认为你们女儿是符合享受这次安置条件的,但是方案报给政府审核没有通过!” 这些谎话,你如果听第一次,还真容易被拆迁工作人员一脸无辜给骗了,但是作为拆迁律师,每天听到不同当事人讲同样的故事,就明白这只是拆迁方诱骗你签字的套路。
拆迁是一项事关老百姓生计的大事,涉及人多,事情敏感,一般拆迁前都有周密的准备。作为拆迁工作人员,大多经过了严格的培训,哪些情形可以享受哪些政策,执行的上限和下限是怎么样的,早已烂熟于心。类似于工作人员跟你谈的时候承诺的很好,但是当你真正签了协议,土地被占,房子被拆,再跟你说领导没批,政策不允许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 其一,拆迁工作人员为了完成签约任务,违反政策给你承诺,骗你签字,等拆迁既成事实,再以领导不批,政策不允许这样的借口,跟你提出修改协议。 其二,拆迁方一部分人唱红脸,一部分人唱黑脸,一边给你承诺的天花乱坠骗你签字搬迁,另一边拿政策和领导做挡箭牌打时间差,等你一搬,房子一拆,再告诉你领导不批或者政策不允许。 以上两种情形都很容易形成如下事实: 一、被拆迁人认为已经签订了协议,于是该腾的腾,该搬的搬,很快交出了土地,搬出了房屋,土地已经被占用,房屋已经被拆掉了。 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于另外一方没有盖章,压根儿就没有生效,被拆迁人寄托了无数希望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只是一张废纸。 由于土地被占或者房屋被拆掉,退无可退,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面对拆迁方根本不能商量的态度提出修改协议,很多被拆迁人求告无门,不得不含泪签字。

如果没有留存原件该怎么办?

首先,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原件是拆迁维权的命脉,如果没有了这些文件就可能导致没有复议、诉讼等维权资格,维权被驳回的几率也会大大增加。所以在未签订满意的补偿协议之前,切忌将这些原件上交,而是要严加看管自己的原件材料。当然如果确实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向其提供复印件。 其次,要进行法律维权,需要提供权利、义务载体的书面补偿协议,如果手中没有,维权就会陷入被动。因此,被征迁人一定要坚持当面签订协议,双方同时签字盖章,互相留存所签协议,签约程序必须规范,对于拆迁方以任何借口让你签订空白拆迁协议,让你先签字然后收走协议让领导审批一类的情形,应当果断拒绝。 最后,如果条件允许的话,可以让你们的家人全程录像,以作纪念,关键时候,这个也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证据用以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