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拆迁协议上签字了,还能反悔吗?
发布时间:2020-03-08
房屋拆迁时都要给一份协议让自己签订的,还有一份清单,这个单子上有自己拆迁的部分,自己也可以看看是不是漏了什么,房屋拆迁协议都会先进行公告的,基本上要公告一年左右的样子,那么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可以反悔吗?
一、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可以反悔吗
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以后,没有特殊原因是无法反悔的。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撤销。
实际的拆迁活动中,被拆迁人法律意识不强,面对拆迁办的高压政策只能被迫签字且没有留下什么有利证据,因此在后期维权过程中十分艰难。
要想撤销协议,必须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拍照、录视频、录音,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或者签订了空白协议,后面维权才有希望。
最重要的是,在签字之前一定要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二、已签字的房屋拆迁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
1、与房屋拆迁有关行政许可撤销或确认违法。房屋拆迁依托于政府的行政许可,如果政府行政许可行为被撤销或确认为违法,据此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的合法性就存在问题,当事人可依法请求确认《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无效。
2、房屋估价机构违法或估价不合理。房屋拆迁依托于房屋估价机构的估价行为,如果房屋估价机构不是依法选定的,或者房屋估价机构不依法进行估价,或者房屋估价结果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依法请求变更或撤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3、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如果在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过程中存在其他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的情形,存在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诚略拆迁律师提醒:房屋拆迁协议签订以后,没有特殊原因是无法反悔的。要想撤销协议,必须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拍照、录视频、录音,等等。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拆迁律师,北京城略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