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赔偿款有儿媳妇的份吗
发布时间:2020-04-27
一般来说来说房屋征地拆迁能够获得补偿的只有房屋的所有人,也就是被拆迁人。而不包括的其他人员的,这一点要特别注意才行。

  一、农村拆迁赔偿款有儿媳妇的份吗

  是没有的,如果父母死亡赔偿款作为遗产也只能是儿子继承,儿媳妇是不算在补偿款内的。 农村拆迁

  二、农村拆迁赔偿标准

  地方不同补偿不同,以下仅供参考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原则和补偿安置标准   产权确定办法及补偿安置界限:   1、凡经政府批准或已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拆迁,给予补偿安置。   2、凡在一九七八年底前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有关手续,但权属清楚,作为历史遗留房产处理,拆迁时按合法房产以实际建筑面积给予补偿安置。   3、凡在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至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给予补偿安置。   4、凡在一九八七年一月一日至一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凭“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当地乡(镇)政府建房手续给予补偿安置。无上述手续的,而且被拆迁人住房确有困难,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酌情处理。   5、凡在一九九○年四月一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已有“土地审批手续”或“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建设许可证”(具体时间以当地乡(镇)实施“一书两证”或“一书一证”起始时间而定)给予补偿安置。除此之外,无手续一律视为违法违章建筑物,一律限期无偿拆除,不给予补偿安置。   6、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按30元/m2至50元/m2给予补偿,但不列入安置范围;超过批准期限或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的临时建筑物,应在规定期限内一律无偿自行拆除。   7、上述1—6项中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以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内容为准。如实际的土地及房屋面积与有关证件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符的,经拆迁当事人申请,由县国土资源、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进行裁决。

  三、土地征收补偿的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农村拆迁赔偿款儿媳妇的份是没有的,如果父母死亡赔偿款作为遗产也只能是儿子继承,儿媳妇是不算在补偿款内的。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拆迁律师,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