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作价补偿?作价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0-08-10
在我国,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对房子进行拆迁并给予一定的补偿,而作价补偿是赔偿被拆迁人因为房子被拆迁而遭受的损失的一种方式。但是,很多人对于作价补偿都存在疑问,那么,什么叫作价补偿呢?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一、什么叫作价补偿?作价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以支付货币的方式,赔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作价补偿是拆迁补偿的三种形式之一,还有另外两种是产权调换、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作价补偿的标准,按照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计算,即以重新建造被拆迁房屋的造价,结合该房屋的新旧程度核算出该房屋的价值,并以此作为补偿的标准。   国家并没有规定统一的具体数额标准,因为全国各地的区域价值,市场价是不同的,如国务院590号令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简单来说就是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制定细则,但是不能违背“国家规定”。 作价补偿

  二、作价补偿与折价补偿区别

  1、“作价补偿”;就是把物品或者物资等作价以后,由赔偿人给于被赔偿人的补偿。作价补偿是拆迁补偿的三种形式之一,还有另外两种是产权调换、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   2、折价补偿:就是把物品或者物资等折价以后。给于被赔偿人的折价补偿。由于合同无效,不能发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对受害人不能返还财产或没必要返还,此时就要折价补偿。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如果要求恢复原状,是不可能的事情,对双方和社会利益都是损失,此时就要考虑折价补偿。

  三、房屋拆迁补偿流程是怎样的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1年。   了解上述程序后,如果你家在拆迁中发现存在违法程序,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诚略拆迁律师提醒:如果相关国家机关要对所有权人的房子进行拆迁,必须对所有人进行损失的赔偿,作价补偿就是补偿被拆迁人损失的一种方式。假若房子被拆迁了而没有获得相应的赔偿,一定要通过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