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周先生
【被申请人】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案情简介】周先生是上海市普陀区居民,因为房屋面临拆迁,在
拆迁补偿问题上一直未与拆迁办达成合意。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先生找到了律师事务所,并委托了律所。案件代理过程中,律师协助当事人针对拆迁安置补偿手续,向上海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展开法律调查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人却故意曲解周先生的意思表达,以周先生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作为所需信息的文件名称,并据此答复周先生该信息不存在。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周先生遂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复议。
律师介入本案之后,迅速掌握本案的基本案情及违法点,进行法律调查,搜集证据。面对被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的强盗逻辑,律师采用环环相扣,步步紧逼的策略将被申请人的种种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复议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并于2016年5月,周先生收到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确认被申请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
行政复议决定书。首战告捷,这一战役不仅体现律师完美的维权策略给了对方当头一棒,更是大大提高了被拆迁户的维权信心,为接下来的维权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律师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为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尤其是在
拆迁维权案件中政府信息公开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进展和走向。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行政机构不愿意公开手中的信息,或者不履行《条例》中规定的义务。本案中的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收到周先生信息公开申请后,却故意曲解申请人的意思表达,并据此答复周先生该信息不存在,明显是违反了条《条例》的规定。团队的四位律师紧紧抓住这一点,对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申请信息公开程序中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复议,并取得胜利。其意义在于通过对普陀区政府的复议,即增强了周先生的维权信心,也向拆迁方表明了当事人依法维权决心,推动了维权程序的发展。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往往很强势,被拆迁户处于被动地位。造成这种现象除了因为拆迁方手中有行政权力之外,
政府信息的不对称也是原因之一。被拆迁人对政府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看得很清楚,去找拆迁方理论,讨个公道,却对解决问题起不到任何作用。这时,专业的
拆迁律师,在介入案件后对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起到很大的改变作用。专业律师会尽可能多的去收集对方的违法信息,因为只要
征地拆迁前期肯定有大量程序要走,现实中拆迁方总有不规范和违法的地方。找到对方的软肋,抓住要害,才能使拆迁方感受到压力 ,其行为才会收敛,接下来双方才能在平等的位置上解决问题。
拆迁案件不同于普通案件,讲究的是战略,被拆迁人要积极收集证据,向专业人士咨询,来更好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