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律师需趁早
发布时间:2019-06-20
在房屋拆迁案件中,一些当事人有这样的误区:万不得已的时候再请律师,要是早点请律师用处不大,甚至可以说是个"摆设",还得多花钱。甚至有的当事人认为,我们到书店买几本书房屋拆迁的相关规定看一看,自己依样画瓢就可以了。其实,这些案件往往蕴含着外行人难以把握的司法程序和诉讼技巧,比如诉讼主体如何列、诉讼请求如何提、证据如何收集?如何取舍?不是看几本法律书就可以无师自通的,如果自己临阵磨枪,有可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甚至把应当赢的官司弄输了,你说这笔律师费该不该省?就像一个人自己身上长了肿瘤,到书店翻翻书,拿着手术刀就朝自己开刀了。别说当事人自己了,就是没有做过拆迁案子的律师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能够做到融会贯通。下面我想根据房屋拆迁的程序来谈谈在此类案件中的维权特点,我们被拆迁户是越早维权越好,越晚越被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