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进行模拟拆迁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9-05-2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就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经济补偿,而征收人一般是由于政府,双方协商好征收补偿问题后要签订补偿协议,那么政府进行模拟拆迁是不是合法的?

一、政府进行模拟拆迁合法吗

模拟拆迁是属于拆迁的方式之一,如果政府以合法的程序进行模拟拆迁的,是属于合法的行为,被拆迁人需要注意签订预先补偿协议时的问题。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中心城区城市房屋模拟拆迁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三、实施主体

五城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确定所属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作为项目业主具体实施。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模拟拆迁公告。启动模拟拆迁之前,由区房管部门发布模拟拆迁公告,公布模拟拆迁项目业主、实施期限、拆迁范围、启动条件、工作步骤及相关规定等事项。

(二)调查住户拆迁愿望。项目业主在当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配合下做好民意调查工作。房屋所有权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自愿填写《模拟拆迁征求意见表》,反映对模拟拆迁的意见和愿望。

(三)公示民意调查结果。民意调查结束后,项目业主应在五日内将调查结果和明细在现场公示;房屋所有权人或直管公房承租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项目业主提出。

(四)实施房屋价格预评估。同意拆迁改造户数达该区域总户数90%以上的,由当地街道办事处组织推选住户代表,参加区房管部门召开的房屋拆迁估价专题会,当场从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机构备选库中抽签确定估价机构,对拟拆迁房屋和安置房屋进行预评估。

(五)公布模拟拆迁安置方案。项目业主根据预评估报告及住户意见,参照城市房屋拆迁法规政策规定制订的模拟拆迁安置方案,应经区房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后在现场公布。

(六)签订模拟拆迁协议。项目业主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模拟拆迁协议。

(七)办理拆迁许可手续。签订模拟拆迁协议的住户在实施期限内达该区域总户数85%以上,且拟拆迁房屋建筑面积达总面积85%以上的,项目业主除特殊原因必须终止模拟拆迁外,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将模拟拆迁依法纳入城市房屋拆迁项目统一监管。

二、关于拆迁房屋承租人的补偿

1、搬迁费,又称搬迁补助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如果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就该项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若无约定的,则“当房屋由房屋承租人使用时,发给房屋承租人。”

2、提前搬迁奖。

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搬迁奖励费。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二条规定:“被拆迁私有房屋和已购公有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前搬迁的,拆迁人可以给予提前搬家奖励费。”搬迁奖励费的支付按搬迁费的支付原则办理。

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

《拆迁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故当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则应获得相应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4、停产停业损失。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据此,若因拆迁造成承租人停产、停业的,则承租人有权要求获得相应的补偿。

5、添置物品的补偿。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改善或者增设的物品主要体现为对房屋的装修及添置的相关设施,如承租人与被拆迁人就此项改善或者增设物品有约定的,则按约定处理;如无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此部分的拆迁补偿款应支付给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