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召兵律师: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亮点
发布时间:2023-10-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经第14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修订,于2024年1月1日施行。《行政复议法》由原来的共计43条修订为90条,内容上进行了大幅度的补充完善,行政复议法的修订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大家知道,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我们一定要学习掌握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特别是8个新亮点。


  一、新法的新效能

      新《行政复议法》更加强调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功能,根据当前政府依法行政的现状,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是第一位的。新法明确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当前,行政争议纠纷主要是通过人民法院的诉讼程序来解决。新法实施后,行政复议程序将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另一个主渠道,分流了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也将会提高解决实质争议的效果。新法规定行政复议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应该说,行政争议的实质,往往是行政相对人的权益受到了损害,特别是财产利益,协调好了利益,就会从根本上化解了矛盾争议。


      二、新法扩大了复议范围

      新《行政复议法》在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上,对标了《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13条关于行政诉讼受理案件的规定。首先,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排除了4类行为。即对国家行为、对法规及一般规范性文件、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处理、对民事纠纷的调解。也就是除了以上4类行为,都有可能会是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新法在受理范围上,增加了下列情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决定或者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的;对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三、新法明确了行政复议期限

      新《行政复议法》借鉴了《行政诉讼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新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申请期限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的,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四、新法规定了行政复议前置范围

      新《行政复议法》规定了5类行政复议前置情况,也就是说对于以下5类情形,行政相对人不服,不能直接起诉到法院,应当先行提起行政复议。第一、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第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第三、认为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情形;第四、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机关不予公开;第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五、新法优化了复议管辖体制

新《行政复议法》取消了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复议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行使;同时保留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履行行政复议机构职责的地方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六、新法完善了证据规定

新《行政复议法》完善了行政复议证据问题,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证据制度接轨了。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举证责任分配,以及行政复议机关的调查取证予以明确。同时规定了申请人、第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可以按照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证据依据材料。


      七、新法的普通程序审理

      新《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当事人意见。在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行政复议机构应当组织听证。所以说,行政复议的“小开庭”来了。新法规定要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行政复议委员会的咨询意见是行政复议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新法优化了复议决定体系

新《行政复议法》细化了变更决定情况,同时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变更决定,但是第三人提出相反请求的除外;新法细化了撤销行政行为及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新法对调解书的制作和生效、行政复议和解等作出规定;新法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有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可以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

行政复议程序系公民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途径。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复议规则,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