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典型案例精选:功不唐捐 玉汝于成
发布时间:2022-04-06

西安城中村改造征收维权纪实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强制拆除、征收补偿

代理律师:纪召兵、肖卫红


一、城中村改造 矛盾重重

西安,古称长安,古代丝绸之路的起点,现代“一带一路”的文化枢纽,重要的战略地位促使西安的城镇化进程发展迅速。现代化的西安,高楼林立,繁华富饶,根据2017年3月3日《社会体制蓝皮书:中国社会体制改革报告》显示,2016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前十名中,西安紧随珠海、南京之后,位列第三。如此迅速的城镇化发展,带来城市转型发展的新契机。近年来,以城中村改造为代表的征收改造项目,已成为城镇化进程的重要手段。然而,在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为提高效率、快速完成征收目标,基层征收组织盲目推进,导致了众多遗留问题。 本案的委托人张先生等8人,正是本次城中村改造的“受害人”。两三层的独栋楼房征收后的补偿款居然连周边100平米的商品房都买不起,这让住惯了六七百平米独栋楼房的张先生等人无法接受。《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已明确规定: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既然征收的原则是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那现在的补偿标准明显偏低。凭借对法律的信任,张先生等人联络了多家专业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最终,多方对比之后,他们委托了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主任纪召兵律师及合伙人肖卫红律师进行维权。

二 、业务准备 穷尽法律手段

纪召兵、肖卫红两位律师深耕行政法领域多年,对于本次委托事项胸有成竹。丰富的维权经验,不仅使两位专业律师更精准的洞悉案件的切入点,也更深切的体会着委托人的艰辛和压力。在接受委托之后,两位律师秉承着一贯精细严密的办案方式,对案件细节进行了全面的了解。之后,专业律师通过系统的法律法规梳理、详实的实务案例分享和丰富的实务操作讲解,从法律、事实、心理等全方位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交流,通过法律及心理上的双重辅导,极大的增强了委托人的实务应对技能和信心。八位委托人一扫忐忑之情,团结一致地投入到后续的法律维权之中,为维权之路创造了良好的开局。

高屋建瓴  抓住胜利开局

签订律师代理协议之后,两位律师以雷霆之势发送了两份律师函。律师函作为开启法律维权程序的第一把钥匙,是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尤其在征收维权中,不仅可以起到信息传递的作用,更可以形成一种心理上的预警作用,增加了维权谈判的筹码。 发出律师函后,纪召兵、肖卫红两位律师对委托人掌握的案件材料再次进行梳理、筛选,针对性的提起了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精准的找到了几份明显瑕疵行政行为的文件,其中2017年4月25日区政府作出的灞政告字[2017]4号《关于灞桥区东三环周边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五星地区改造)征收工作的通告》成为了第一个起诉目标。该通告决定对灞桥区东三环周边房屋实施征收,委托人的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内,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之规定,区政府作出此行政行为不符合征收的实体要件,并且违反了正当法定程序。 为遏制后续的征收进程,纪召兵、肖卫红两位律师立即针对征收通告作提起诉讼。结果也正如两位律师所料,通过庭审上充分的辨理析法、对被告证据的抽丝剥茧,迎来了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一审法院以该通告的作出无相应的证据及法律依据为由,判决确认通告违法。被告区政府不服提起上诉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征收维权第一场诉讼战役全线告捷!

四、乘胜追击  提起国务院裁决

征收通告的胜诉,让委托人信心倍增,两位律师告诉委托人,胜诉是必然的,但这只是维权道路中的一小步,不能放松任何程序,必须乘胜追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具有重大意义,是法律实务尤其是征收拆迁维权过程中必须灵活运用的技能。对于到期未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可以采取提起行政复议等法律手段,以切实保障政府机关对信息公开的全面答复。经过一番努力,国土资源局盖有红章的答复材料姗姗来迟进入代理律师的视线。这份答复材料,是征收的关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涉案地区是典型的农村城中村改造,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获得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理律师手中掌握的正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村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批准文件及征地红线图。 正是这份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导致了本次征收的开端,在纪、肖两位律师的指导下,张先生等委托人一起向陕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陕政土批[2017]177号《关于西安市2016年度第十二批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让省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审查自身文件,其结果不言而喻。意料之中,省政府作出了维持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代理律师早有准备,收到复议决定后迅速提起了国务院裁决申请。详实、全面、有理有据的裁决申请引起了国务院行政复议司办案人员的关注,维权过程中,国务院行政复议司办案人员采纳代理律师的意见,与征收部门、委托人商定时间,到西安实地督查。来自国务院行政复议司的督办压力,使征收部门放下了高傲与偏见,积极与委托人联络协商,至此,维权顺利进入协商谈判期。

三次庭询  终换制胜关键

协商谈判,是征收维权的关键环节。此时因西安房价暴涨,众多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村民也开始向征收部门讨要说法,外界的压力导致之前顺利的协商谈判停滞不前,征收部门决定破釜沉舟,抽调上千名工作人员,以“危房”拆除的名义对委托人房屋实施了强制拆除。形势大好中的当头一棒,让委托人看着满目的断壁残垣,几近绝望。具有征收维权十几年经验,更多次亲临强拆现场的纪召兵律师告诉大家:“维权的道路就是这样曲折和漫长,强拆不代表着终结,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法律维权不是一蹴而就,我们一定会用尽法律手段帮助大家……”。最初代理时充分的法律指导也同样产生了作用,委托人重新振作起来,积极投入维权。 随后,纪、肖两位律师的代理工作稳步进行,两位律师认为,现阶段的代理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协商成功就差临门一脚,必须抓住此次机会。于是,两位律师从事实、证据、管辖级别等多方面入手,针对区政府强拆违法行为在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过程中,代理律师力排干扰,在委托人反映本村其他村民已在基层法院起诉街道办胜诉的前提下,仍坚持起诉区政府强拆违法。这个过程中,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三次举行庭前询问,欲劝委托人将案件转至基层法院起诉。律师不为所动,委托人也配合默契,大家力排众议,冒着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风险坚持在中院审理。最终,我方详实的证据使人民法院在三次庭询后择期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肖律师精彩的辩论及详实的论证,把控了庭审节奏。2018年12月7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区政府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这一胜诉判决后续被华商报以《灞桥区政府组织强拆民房 法院一审判决:违法》报道,区政府对此慎重以待,专门召开研讨会,针对法律文书生效后各项工作安排提前部署。该胜诉判决,也成为张先生等8位委托人维权道路的里程碑,为最终取得维权胜利赢取了重要筹码。

、功不唐捐  玉汝于成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确认区政府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的判决在被华商报以《灞桥区政府组织强拆民房 法院一审判决:违法》报道后,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反响。事实证明,盲目追求效率,忽视了法定程序的履行,必然会受到司法的审判。作为征收机关的区政府也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再次抛出了协商谈判的橄榄枝。 最终,循序渐进的法律效果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力量,这场由代理律师、被征收人、征收部门的力量博弈,最终以委托人取得满意补偿圆满结束。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西安灞桥区的张先生等8位维权人能在一年多的维权过程中拿到满意的补偿安置,是律师与委托人合作无间、共同配合的成功表现。律师尽己所能,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人密切配合,协助律师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案中代理律师与委托人的关系是良性的,也必然会实现最终的胜利。 尘埃落定之后,面对已成为好友的八位委托人,代理律师回望来时之路,深感欣慰! 

注:为尊重委托人隐私,本案委托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