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转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的困局
关键词:四川省眉山房屋征收 补偿安置协议 撤销补偿协议
办案律师:纪召兵律师
承办律所: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中国轰轰烈烈的征收拆迁活动从一九九一年《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已经经历了二十五个年头。作为提升土地财政收入和推进城镇化改革的主要手段,房屋征收活动如火如荼,越来越多的居民面临房屋被征收的困境。本文的主人公--刘奇、刘俊父子如大多数被征收人一样,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也经历了彷徨、迷惑、困境与挫折;如大多数征收维权人一样,刘奇、刘俊更经历了思考、维权、解惑、胜利;而与大多数征收维权人不同的是,刘奇父子的征收维权之路有其独特之处。
原来,刘俊家在决意聘请律师维权前,已经与征收办签订了白字黑字的征收补偿协议。更让人诧异的是,刘俊的父亲刘奇正是当地法院的退休法官。都说法官主持正义、定纷止争,然而这位“一身正气办铁案,万缕柔情为人民”老法官却在年老之后保护不了自己家人的合法权益。
面对签订的显失公平的补偿协议,为法律事业奉献终身的老法官亦无法保护自家的合法权益,但职业的相通性让刘奇对律师的能量有充分的理解。于是,在刘奇同事的推荐下,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刘俊带着父亲的殷殷期盼从四川远赴北京找到慕名已久的北京诚略事务所主任纪召兵律师,恳请这位在征地拆迁律师界满负盛名的专业律师接受一位老法官及其家人的重托。
当被征收人已与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这种情况下的征收维权难度很大,付出的精力更多,工作量更大。对于这种案件,专业律师通常做法都是拒绝的,更何况向来工作繁忙,只挑优质案件的纪律师?然而刘俊“三顾茅庐”的举动及刘父的殷殷期盼感动了纪律师,在同行都不敢接的情况下,纪律师毅然接受了委托。于是,在被迫签订不公平的补偿协议后,这位法官之家的征收维权在专业律师的护航下正式启程。
【办案掠影】
办案第一辑:律师函开端,解除客户忧患
纪律师具有十多年征收拆迁维权经验,在中国征地拆迁律师界久负盛名,以其严谨的工作方式、细致的工作风格成功帮助过上千位被征收人成功维权。在巨大的成就下,纪律师并没有裹足不前,而是精益求精,时刻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崇尚公正、追求卓越”是他的执业理念。在决定接受刘俊的委托后,纪律师对整个案件情况详细了解、仔细研究,确定维权策略。
在签订代理协议当天,纪律师向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眉山市彭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发送了两份律师函。律师函表达了刘俊因房屋征收纠纷委托律师的事实,律师代理人将正确引导委托人的理性主张,并表达了委托人希望依法征收、公平征收的决心。其目的即对有关单位形成一种心理上的震慑与预警作用,增加委托人的维权力量,减少有关单位施加的压力。律师函发送后果然产生了预期的效果,刘俊父亲以前单位的老领导终于放弃了所谓的游说、谈心,刘俊对纪律师反馈说“父亲终于能睡个好觉了”。
办案第二辑:多管齐下、破解被诉风险
早在纪律师接受委托前,刘俊就收到了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眉山市彭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向眉山市彭山县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刘俊根据双方签订的《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安置补偿协议书》履行搬迁腾退义务。对该被诉履约诉讼,纪律师认为,直面迎战不是上策,最佳策略是利用程序武器拖延法院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缓解被诉风险。
在律师的指导下,刘俊首先在举证期限内针对该民事诉讼提出了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以争议系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纠纷案件、签订过程中涉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情重大复杂等为理由,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为法律依据向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法院提出。这份管辖权异议详略得当、逻辑清晰,东坡区人民法院收到后非常重视。
在东坡区人民法院对该管辖权问题进行审查的同时,刘俊也在律师的指导下迅速开展了第二项工作,对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向法院提起了撤销协议的行政诉讼。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缓解了立案难题,但司法独立并非一蹴而就,撤销协议的诉讼也如纪律师预料一样遭遇挫折:东坡区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对刘俊提起的撤销诉讼不予立案。
面对如此裁定,经验丰富的纪律师迅速展开法律还击--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辨理析法的上诉状得到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认可,二〇一五年十月十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撤销了东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裁定,并裁定东坡区人民法院对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行政立案受理。
收到二审胜诉裁定后,纪律师针对被诉履约之诉采取了致命一击--向东坡区人民法院发送法律意见书,指出“涉案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系典型的行政协议,必须适用行政诉讼程序”。这份论据充分、论证详实的法律意见书获得东坡区人民法院院长和合议庭法官的一致认可,原定于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三日开庭的民事审判撤销,眉山市彭山区房屋征收管理局撤回了起诉。
如此三步骤,让刘俊一家倍感棘手的被诉风险消弭无形,法官一家被迫签订的不公平补偿协议在四个月的法律运作下被瓦解。
办案第三辑: 复议诉讼,常规手段促进最终谈判
在顺利解决被诉履行协议的风险之后,纪律师告诉刘俊“消弭非常规风险后,我们要做的就是集中力量推进常规维权手段”,何为征收维权中的常规维权手段?即通过信息公开获得征收的重要信息,然后将这些信息灵活利用,选择性的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于是,在纪律师的指导下,刘俊迅速提起了一系列信息公开申请,刘俊获得大量政府信息。通过对这些征收信息的甄别,纪律师决定对征收决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通过对不同复议、诉讼程序在时间、环节上的精密安排,结合撤销协议行政之诉,循序渐进的法律手段逐渐凝聚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最终使征收单位一改往日的傲慢姿态,多次向刘俊抛出和谈橄榄枝。和谈过程中,纪律师的精妙指点戳破了多个文字陷阱,在绝对的实力下,所有阴谋诡计都是徒劳。终于,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刘俊一家签订了新的补偿协议,获得了理想补偿。
【律师说法】
本案从委托到结束总共历时一年又三个月,与常规的征收维权相比,本案具有两点复杂性:首先表现在委托人被欺诈签订了补偿协议。作为一名征地拆迁专业律师,纪律师深知征地拆迁实务的残酷。现实中,因土地财政、政绩考核、行政执法、司法体制等多方面原因,土地征收矛盾突出。在这个权利流浪的阶段,维护公平正义,推进法治进步,是当代律师的神圣职责。在面对兢兢业业、一心为民的法官时,作为法律共同体,纪律师对刘法官内心受到的伤害感同身受,而这也是他为何毅然决然接受委托的原因。纪律师始终相信,任何一个相信公平正义的人民都应获得法律的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