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拆迁】河北省石家庄市王先生诉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限期拆除通知书》案
发布时间:2022-04-06

胜诉公告

2022年3月24日,本所纪召兵主任、李亚杰律师接受石家庄市王先生的委托,代理其不服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作《限期拆除通知书》一案。

王先生在石家庄市藁城区有一处房屋用于经营。2022年3月21日,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王先生送达《限期拆除通知书》,认定其房屋属于违法建设,要求其接到该通知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到期后将强制拆除。王先生收到该通知后很快联系到了我所纪召兵主任。在纪律师的分析策划下,第一时间向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发送了律师函,对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违法性进行了论述。2022年4月1日,执法大队向王先生作出撤回《限期拆除通知书》的通知。该通知中强调,执法大队经认真审核律师的申辩意见,认识到其所作《限期拆除通知书》存在瑕疵,决定撤回《限期拆除通知书》。办案律师代理案件7日内,委托人的委托事项得以实现,对房屋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