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拆迁】安阳市陆女士与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行为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22-06-24

胜诉公告:由本所纪召兵主任代理的河南省安阳市陆女士与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行为纠纷一案,经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于2022年6月23日作出(2022)豫0502行初31号《行政判决书》,判决认为被诉《通知书》系被告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原告陆女士的征收补偿事宜单方作出的行为,直接影响陆女士的相关权益,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因该《通知书》未写明补偿款计算依据的事实依据及补偿标准,属事实不清。遂判决撤销被告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2月18日作出的《通知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