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张女士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一案
发布时间:2024-04-22

【胜诉公告】

       由本所纪召兵主任律师和王苏律师代理的张女士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一案,经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作出(2024)京04行初4*4号《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30日作出的《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行政事项答复书》违法,撤销被告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9月8日作出的京政复字(2023)7*4号《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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