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中的这些内容,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19-07-24
  当今社会事与愿违的事情很多,不公不正的事情很多,当它们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时候,总会措手不及。征地拆迁也是如此,面对如此多的强拆、偷拆、断水断电、阻隔道路等等事宜,大家的心里总会悬着。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只有了解到政府的相关职能,相关权限等,才能遇到问题迎刃而解。  

作为被征收人:必须知道的一些拆迁常识

  当我们的房屋进行征收时,要知道政府需要做的工作。这样,当征收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合理时,我们便可知道如何入手,争取合理补偿。房屋拆迁征收方要做的工作包括:   一、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注意: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这也就是说,我们的房屋要征收,前提需要对房子进行认定,确定是否为违建。这样的调查也是防止听说征收,进行抢搭抢建、乱搭乱建等行为的发生。   二、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征收属于行政行为,在我国,征收的主体只有一个——政府。当然,政府征收也是要经过层层审批,不是想要征收就可以征收的,审批的文件都是需要纸质的,盖章的。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这个就是我们的参与权、知情权的体现。这是赋予我们的权利。   四、因旧城区改建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作为被征收人:必须知道的一些拆迁常识

  五、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对于房屋价值的评估,我们要找有评估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其中包括对于被征收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机器设备、物资等搬迁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等补偿。如果我们对于评估的结果不满意,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六、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这也就说明,不会存在说没有钱了,先不征收了等等现象。如果征收程序合法,补偿合理,不会出现问题的。   不仅如此,当征收进行时,公示公告的张贴也是不可或缺极其重要的,要清楚征收公告要明确征收补偿方案(要明确补偿协议签约期)、权利救济方式。只有这样,对于咱们大家来说,才知道我们的救济途径有什么,不用浪费时间。   知道了这些还不够,还要知道我们的房屋补偿包括的内容,不能征收了,我们的补偿是不完整的,有些项目的钱是没有的,这个就不合算了。房屋征收补偿把主要包括:房屋的补偿、过度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的损失、还有就是政府制定的补助与奖励办法。   不过“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专业之事还需专业人士来帮助,遇到拆迁,多多咨询专业律师也是非常重要的。当我们了解到这些之后,对于后期房屋拆迁的问题,希望有所帮助,通过这些文章,学习更多,争取合法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