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新声音:完善拆迁补偿,让广大人民
在我国拆迁法制化的过程中,虽然国家大力推动“透明拆迁”、“阳光拆迁”,各地区相关部门也先后出台相应补偿政策。但拆迁依然存在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方式单一、补偿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提高补偿标准,也成了拆迁中的重要制度保障,这对促进“阳光拆迁”具有重要意义。 一般来讲,拆迁房屋的补偿是根据当地房屋本身的市场价值来决定的,参考市场上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除房屋本身的补偿之外,还包括搬迁费,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等等。我国的棚户区改造属于惠民政策,保障、解决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改善城镇居民的生存条件,保障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水平不降低。就补偿的实质来说,更是应该施惠于被拆迁人。 除了上述新政之外,关于农村住房困难、危房补助问题的讨论从未停止,针对特定人群,如: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困难户的关注与补助也一直在完善当中。两会新声音:完善拆迁补偿,让广大人民
为了保障民生和规范住房市场发展,中央也提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推进房地产长效机制建设,加快建立租购并举、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在“租购同权”的政策之下,租房公民在教育、养老、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购房公民享有同等待遇。 今年以来,推进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工作、租购并举政策等一系列举措,体现出我国相关制度的日益完善。李总理再三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大大抑制了炒房行为。中央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推进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群众基本居住需求也得到了保障。 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是我国千千万万家庭的共同心愿,这一举措为住房有困难、居住环境差的家庭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政府工作报告中还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这对解决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