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政策!土地增值!农民身价大涨!
这次的新政推动的目的有两个:其一,为乡村振兴发挥基础支撑作用;其二,拓宽乡村振兴投资资金筹集渠道。 对于这两个目标如何实现,国家也作出规划,将研究制定权属不变、符合规划条件下,非房地产企业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作为住宅用地的办法。深化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一直以来,我国房地产用地的供应者是政府,现在,新政之下,非房地产企业也可以依法取得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市场竞争进入公平。政府作为管控者的身份参与其中,对土地的性质改变起到监督管控,而非之前的全面把控和垄断。 经济学家曹远征先生对于此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之前房地产用地的供应者是政府,政府又是规则的制定者,这就相当于“运动员”跟“裁判员”是基于一体的。现在政府把“裁判员”和“运动员”身份分开了。土地是多大,第一取决于市场;第二取决于政府调控。新政的出现使得土地的管理相较之前更加细化,更加完善。国家新政策!土地增值!农民身价大涨!
这对集体土地的价值将有非常大的提升影响,对于城市租赁市场影响最大,对于商品房住宅市场来说也能起到缓解供需的作用。比如:农民自己的集体土地可以不用经过国家征地环节,就能盖成租赁房,直接进入市场进行租赁,这在一定程度上也给广大农村居民开辟了更多的收入渠道。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还表示,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这是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但是非农户口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开,严禁下乡利用宅基地建别墅大院、私人会馆,这一改变也侧面遏制了“乡匪村霸”、“地方贪腐”私占土地自建豪宅的情况发生。 同时这一新政的最大内涵也是在保障农民权益的情况下,把农民从耕地上解放出来,到城里工作和生活,并且可以将宅地基的使用权、耕地的经营权转租出去,保障其在城市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