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土地的征收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土地是农民含辛茹苦守护的主要生活来源,可当土地要征收时,对于土地的补偿价格大家心里都开始打鼓,不知征收标准,不知征收方式,不知征收程序等等。今天小编就与大家谈谈补偿程序的问题,在谈之前,先与大家分享一个好消息:据报道,湖南省长沙市拟将征地补偿标准整体上调30%,这个消息一出,无疑对长沙来说是一个好事情。
在1月30日,长沙召开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听证会。会上,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况,长沙市拟将全市征地补偿标准整体上调30%。其实,这个现行标准已实施5年,其实早在去年12月29日,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就发布《关于举行调整征地(土地部分)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广纳民意的原则,本次参会代表共37人(其中听证代表15名,旁听代表22名),既有资深律师、政协委员,也有来自一线的乡(镇)村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
其中一名村名代表感叹: “标准来得太及时了”。并且多位听证代表同时建议,希望每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
据了解,长沙市现行的征地补偿标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按照国家、省等有关政策要求,长沙市于2017年12月启动长沙市2018年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工作。按照程序,经过委托技术单位严格测算,已产生技术报告和长沙市征地补偿调整草案。
在2018年3月初或将公布实施 “长沙将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情况,在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拟对全市征地(包括水田、旱地、水浇地、宅基地等)补偿标准整体上调30%。”听证会上,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水田和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标准上调约56%,充分体现了集约节约用地和保护水田与基本农田的用地原则。
此外,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方案还将进一步完善,待长沙市政府研究审定后呈报省政府批准,经批准后拟于3月初由长沙市政府发文公布实施。
知道了这个好消息,那么接下来就马上来了解一下征收程序吧!
张贴征地公示公告
土地征收经依法批准后,被征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征地公告。该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农业生产安置、留地安置、重新择业安置、入股分红安置、异地移民安置);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
只有包括以上4点的内容,征地公告才是完整的。
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地上附着物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到《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市、县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补偿登记资料,在发布《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在被征收土地的村内张贴。该公告当包括下列内容: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将调查登记的内容确认后,要与被征收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由此来证明土地的征收完成并产生法律效力。并且应该是先补偿后占地。
以上4点就是征收时,征收方应当执行的征收程序,前提都是征收方要有征收审批手续的,如果没有征收手续,后续工作的合法性也无从谈起,所有的事情都是相辅相成的。
因此,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能帮助到大家,在收到好消息的同时,不忘记学习相关土地征收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