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廉的补偿价格,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的暴力强拆,一直都是让老百姓既愤怒又不知道该如何应对的事情。特别是在
公权力救济缺失的情况下,极容易酿成无可挽回的悲剧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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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李克英家的房子面临拆迁,在周边房价已经涨到每平米2600元的情况下,拆迁方只给她每平米600元的补偿。这么吃亏的补偿,李克英当然不可能答应!
为达目的,拆迁公司负责人袁某,多次带人到李克英家中,进行辱骂、威胁、砸玻璃,放火烧了她家门前的木柴,甚至动手殴打。李克英的女儿王马玲报警,但无济于事。
出于安全考虑,李克英躲到了女儿王马玲家中。很快,袁某又带人追到王马玲家。“由于我拒绝签字,这群人就把王马玲摁在地上拿脚踹脑袋和肚子,抓住我的头往墙上撞。”李克英说,报警仍然无济于事。
2009年5月30日上午,拆迁队再次来到王马玲家,“商讨”拆迁事项。由于家中全是老人和孩子,王马玲不敢开门。袁某等人辱骂、砸门近一个多小时,将屋门上的门镜砸了下来。屋内的王马玲和母亲、孩子异常恐慌。王马玲从门镜伸出水果刀,警告对方不要强行进入,但袁某等人仍气势汹汹继续砸门。
王马玲的两个弟弟得知情况后,非常着急,很快拿着菜刀、铁锨赶来保护大家,并与拆迁队发生争执。屋内的王马玲听到叫骂声,以为弟弟已经和拆迁队打起来了,担心弟弟吃亏,急忙挤开防盗门,拿菜刀向袁某颈部、头部猛砍数刀,袁某当场死亡。混乱中, 6名拆迁队员受伤。
这一次,警察来得相当迅速,5分钟就赶到现场,将王马玲、老人、小孩一起带走讯问。
随后,王马玲家小区上百居民联名上书有关部门,称拆迁方采取恐吓、打骂、胶水堵门、泼粪等违法手段,打伤居民多人,民愤极大。恳请政府给群众一个合理解释。
经过审理,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马玲持刀砍击被害人,致其死亡,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法院同时也认为,被害人亦存在重大过错,非法逼签给王马玲等人带来极大心理恐惧。在合法住宅被侵犯,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王马玲的反击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属防卫过当。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王马玲犯故意杀人罪,判有期徒刑8年,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7万元。
但是,江苏省高级法院推翻了一审判决,
将案件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客观来说,
这个案件的判决确实让人眼前一亮,因为它充满了宽容和温度。但是,如果在王马玲家报警的时候,警察能够及时赶到,及时制止拆迁方的违法逼签,这场悲剧可能不会发生。
我国城镇化,已浩浩汤汤推行了二十多年,此起彼伏的拆迁矛盾从未停歇,化解矛盾的公权力救济却一直缺乏雷霆之势,相对滞后。
虽然目前法律已明确规定,禁止警察、武警和法官参与拆迁,但却没有一部法律明确规定他们需要不遗余力化解矛盾。面对强势的拆迁方,有一部分老百姓真的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报警,有可能无济于事。举报,有可能无人搭理。找政府,政府有可能就是拆迁主体。找法院,有可能没钱请律师。找法律援助,司法局有可能不会帮你告政府。实在无法,上访,风险更大,不仅有可能面临截访的危险,还有可能因为对法律不够谙熟触犯法律。
如果老百姓把能试的方法都试过了,依然寻不到有效的救济途径,面对拆迁方的步步紧逼,暴力强拆,就很有可能在极度绝望中产生拼命的想法,采取极端的方法,以暴制暴,造成极大的社会不稳定。
2018年,我国的拆迁不会停止,相反会大跨步前进,为了保证振兴农村战略的更好实施,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恳望国家能够从顶层设计上,从法律上,从政策上,打通更多、更宽广的救济通道,让矛盾在初起时就能得到及时疏导,让整个发展真正惠及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