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什么样的拆迁 吸引了四十万的眼球
发布时间:2019-07-26
近日,一则“男子花千万将垃圾场变足球场莫名被拆,城管:拆错了”的文章,在网络上掀起了巨大的反响。事情的起因源于一块废弃闲置的绿化用地,被周边市民们当成了生活中的垃圾场,随着各种装修和生活垃圾的堆砌,这块绿化用地变成了“脏乱差”的“垃圾场”,2016年3月初,城市主场(武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军投资了1200万,将垃圾场变成了足球场,4月开始营业。 想弄清楚是不是拆错了,必须先明确以下几个问题: 绿化用地未经批准能否改建为足球场?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任何人都应该遵守批准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与自己有关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而要求向规划部门查询。据了解,该球场所在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城市绿化用地,即主要是公园或广场用地,显而易见,足球场并不属于城市绿化用地范畴之内,建足球场的行为也与城市规划相违背。《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建设人应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据了解,该球场的建设行为既未向规划部门申请变更规划,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也未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若情况属实,该足球确属“违法建筑”,绿化用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建球场。 城管局是否有权利下达限拆决定书? 《城乡规划法》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规划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由该法可知,有权作出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决定的行政主体是规划部门,而据了解,向本案球场作出《违法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和《强制拆除决定书》的却是城管委,显然这两份限拆和强拆决定书作出的主体不适格,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城管局并没有下达限拆决定和强拆决定的权利。 城管局是否有权利拆除? 《城乡规划法》规定,规划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限期拆除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逾期不拆除,县级以上政府可以责令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拆除、查封施工现场等措施。由上文可知,该限拆决定因作出主体不适格应该是违法的,城管局据此限拆决定和自己作出的强拆决定也是没有权利拆除的。但若是该限拆决定和强拆决定是规划部门作出的,则城管局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责令应该是可以去拆除的。 综上所述,此次拆除行为应该是拆错了,城管局作出强拆决定和限拆决定于法无据,拆除行为显然也属于错误行为。 因此,律师提醒您,若您也碰到类似情况一定要找律师,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