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征地补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9-08-01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

接下来,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大家:

江西省抚州市广昌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土地:盱江镇、甘竹镇、头陂镇、长桥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6251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6251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288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687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250元/亩。

二类土地:赤水镇、驿前镇、尖峰乡、塘坊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5228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5228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3602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329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7045元/亩。

三类土地:千善乡、水南圩乡、杨溪乡。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33616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3616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522元/亩;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765元/亩;未利用地不低于6723元/亩。

提醒你: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