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评估
发布时间:2020-03-29
房屋拆迁评估是指有关部门对于拆迁的房屋的价值进行估值和评价的行为。房屋拆迁涉及到很多人的利益,对于房屋的价值进行估值也会直接关系到当事人所获得的利益的大小。那么当我们遇到拆迁房屋的时候具体该怎么进行评估呢?

  一、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评估

  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   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   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   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   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   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 农村房屋拆迁

  二、房屋拆迁评估方法

  (一)市场法。按照现行规定,农民对农村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其所有权属于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所以无法形成类似城市房屋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屋买卖仅仅局限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也就不存在统一的市场价格。因此,在房屋价值评估中无法使用市场法。但是市场法在日前实践中大量出现的小产权房交易中应用较多。   (二)收益法。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从理论上应该可以采用收益法,收集果体土地类似企业的收人和投人成本等用以计算客观收益,但是实践中农村没有形成统一的房地产市场,可以收集的资料很少,导致收益法也不适用农村房屋价值评估。   (三)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又被称为“剩余法”,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主要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运用此方法应把据待开发房地产在投资开发前后的状态,以及投资开发后的房地产的经营方式。然而,农村房屋并没有明确再开发计划,自然就无法适用。   (四)成本法。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在目前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中多采用这种方法。

  相关法律规定:

  《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应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可参照设定抵押权时的类似房地产的正常市场价格进行。   诚略拆迁律师提醒:房屋拆迁之后评估具有一定的法律流程,并不是随意的。所以当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可以按照文中的程序进行评估。希望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拆迁律师,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