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从11万到110万?一个小数点让拆迁方悔不当初!
发布时间:2019-06-03
  有人因为拆迁补偿给少了而辗转反侧,但有人却因为拆迁补偿款给多了而不知所措。今天律师要给大家讲述一个罕见的奇闻——“天上掉的馅饼敢不敢要?” 最近一条有点让人啼笑皆非的新闻刷爆了各大媒体平台:来自宜春城区的姚大姐发现自己的拆迁款多了99万,几经奔走姚大姐才最终找到问题所在,拆迁办的工作人员错将11.0242万元的拆迁款输成了110.242万元,把钱归还后,姚大姐得以长舒一口气说:“这99万就像是一块大石头压在我的心里。” 这则新闻乍一看充满了生活荒诞不经搞笑的意思,除了暴力冲突、补偿不公,征地拆迁居然也可以走入另外一个极端——“钱给多了”。大家都知道,长久以来征地拆迁在人们心中都与暴力、冲突、矛盾这样的词汇关联。一听到拆迁,无论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是普通的老百姓,心里都免不了一声叹息,尤其在律师经办征地拆迁案件多年的经验综合分析来看,拆迁方给因为一个小数点多付拆迁补偿的情况的确少之又少。

  而正如大家所见,之所以没有拿到满意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很多征地拆迁朋友对自己的拆迁补偿有异议,那我们的拆迁补偿应当如何判断是否合理呢?律师给大家讲述几个参考标准: 1、要参考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价 首先大家具有自由选择安置补偿的方式,律师告诉大家无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大家完全有权利择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A\选择产权置换的,一般来说按照拆一还一的标准。B\选择货币补偿的,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市价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参照国有土地来实行。集体土地房屋的货币补偿不得低于重置成新价,对于已经列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周边类似房屋的市价来补偿。对于土地性质已经变为国有土地,但尚未进行拆迁补偿,房屋所在地段已经划进城市规划区的房屋,应当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2、要先补偿后拆迁 切记:先补偿后拆迁,千万不要先拆迁后补偿,这种情况也是律师在维权过程中常常见到过的情况,所谓“先上车后补票”就是典型的不给拆迁补偿逼迫搬迁的情况,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不少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采用“先拆后补”的方式进行拆迁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而且很有可能出现“拆了旧房没新房”的局面。 3、不要降低了原有生活水平 从上述规定来看,征迁不得降低被征迁人的生活水平。对于农村征地拆迁的朋友来说,很多生活在世代居住的祖宅内,以农为生。征迁很可能完全改变了原有的生活模式。这种情况下,更要坚守“确保被征迁人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