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谈判时约定的补偿内容没有写在协议中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5-21

如果在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发现约定的内容没有在协议里面怎么办,该不该签订呢?在签订每一份协议之前应该细度相关内容后,再做定夺,如有疑问无法理解的条款内容,可以选择找专业人士。

拆迁谈判时约定的补偿内容没有写在协议中怎么办?

请拒绝签字,不然自身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含:

补偿金额、补偿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违约后的相关内容, 被拆迁人在签订补偿协议之前一定要看清以下条款是否明确:

拆迁补偿金额、补偿方式、支付时间;

房子的位置、面积、标准;

对于产权交换后的差价额度、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签订协议后的搬迁时间、涉及到的搬迁费用、过渡期限;

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金额和支付方式等;

违约后的责任解决方式相关条款;

拆迁补偿方式方法: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方式进行补偿,

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当地政府应该给予提供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且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不能低于房屋拆迁地段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于被拆迁房屋价值估算,应当找有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在签订拆迁协议的时候,如果事先和拆迁方约定的内容没有在协议里面,一定要慎重签订协议,毕竟现在法律认定的是证据,如果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相应的证据去支撑,那么吃亏的只能是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