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胜诉案例集(二)——西安城中村改造成功维权纪实
发布时间:2022-03-29

西安城中村改造成功维权纪实


关键词:西安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房屋征收

代理律师: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  纪召兵、肖卫红律师


【案情介绍】

西安,古称长安,它是古代丝绸之路的起点,更是现代“一带一路”的文化枢纽,重要的战略地位促使西安这座古城迅速发展。现代化的西安,高楼林立,繁华富饶,近年来,以城中村改造为代表的土地开发项目,已成为西安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迅速的城镇化发展,带来城市转型发展的新契机。然而,在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为提高效率、快速完成征收目标,基层征收组织盲目推进,导致了众多遗留问题。本案的委托人张先生等8人,正是本次城中村改造的“受害人”:两三层的独栋楼房被征收后,补偿款居然连周边100平米的商品房都买不起,这让住惯了六七百平米独栋楼房的张先生等人无法接受。面对征收办的步步紧逼,一场因补偿标准过低导致的征收维权保卫战拉开帷幕。

【争议焦点】

 城中村改造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平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明确规定: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的原则是保障生活水平不降低,补偿标准明显偏低,显然有违上述原则。本案中,城中村改造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和平衡正是本案的争议焦点,怎样在合法征收的前提下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以张先生为代表的八位委托人最为关心的问题。凭借对法律的信仰,张先生等人委托了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主任纪召兵律师及合伙人肖卫红律师进行法律维权。

【办案掠影】

纪召兵、肖卫红两位律师深耕行政法领域多年,具有丰富的维权经验。丰富的实践经验,使两位专业律师精准洞悉案件的切入点,也更深切的体会着委托人的艰辛和压力。在接受委托后,两位律师秉承着一贯精细严密的办案方式,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了解。之后,两位律师通过系统的法律法规梳理、详实的实务案例分享和丰富的实务操作指导,全方位的与委托人进行充分沟通,并通过法律及心理上的双重辅导,极大的增强了委托人的维权信心,提升了委托人的实务应对技能。在具体的维权过程中,更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成功帮助全体委托人提升了补偿标准,获取了理想补偿。

一、高屋建瓴  抓住胜利开局

签订律师代理协议之后,两位律师以雷霆之势发送了两份律师函。律师函作为开启法律维权程序的第一把钥匙,是律师接受委托之后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具有提纲挈领的作用,尤其在征收维权中,不仅可以起到信息传递的作用,更可以形成一种心理上的预警作用,增加了维权谈判的筹码。

发出律师函后,纪召兵、肖卫红两位律师对委托人掌握的案件材料再次进行梳理、筛选,针对性的提起了多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精准的找到了几份存在明显瑕疵行政行为的文件,其中2017年4月25日区政府作出的灞政告字[2017]4号《关于灞桥区东三环周边环境整治及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五星地区改造)征收工作的通告》成为了第一个起诉目标。该通告决定对灞桥区东三环周边房屋实施征收,委托人的房屋在征收范围之内,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之规定,区政府作出此行政行为不符合征收的实体要件,并且违反了正当法定程序。

为遏制后续的征收进程,纪召兵、肖卫红两位律师立即针对征收通告提起诉讼。结果也正如两位律师所料,通过庭审上充分的辨理析法、对被告证据的抽丝剥茧,迎来了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的一审判决,一审法院以该通告的作出无相应的证据及法律依据为由,判决确认通告违法。被告不服上诉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征收的前提条件已被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认违法。

二、乘胜追击  提起国务院裁决

征收通告的胜诉,让委托人信心倍增,两位律师告诫委托人,征收通告的胜诉,只是维权进程中的一小步,想要取得最终的胜利,必须持续进攻、乘胜追击。

经过严密筛选后,两位律师以信息公开作为又一切入点,继续开拓维权进程!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服务作用的有效途径,更是法律实务尤其是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必须灵活运用的技能。通过法定途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并对于到期未答复的政府信息公开采取提起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手段,可以切实保障政府机关对信息公开的全面答复。

经过律师一番筹谋后,国土资源局顶不住压力,最终将盖有红章的答复材料予以公开。这份姗姗来迟的答复材料正是本次征收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征收集体土地,必须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涉案地区是典型的农村城中村改造,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必须获得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理律师手中掌握的正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红旗街道**村处集体土地进行征收的批准文件及征地红线图。

正是这份关于集体土地征收的批复文件,导致了本次征收的开端。在纪、肖两位律师的指导下,张先生等人一起向陕西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陕政土批[2017]177号《关于西安市2016年度第十二批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让省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审查自身文件,其结果不言而喻。意料之中,省政府作出了维持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不过代理律师早有准备,收到复议决定后迅速提起了国务院裁决申请。详实、全面、有理有据的裁决申请引起了司法部行政复议司(原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办案人员的关注,维权过程中,司法部行政复议司办案人员采纳代理律师的意见,认为该案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更派驻办案组专员到西安实地督查。来自司法部行政复议司的督办压力,使征收部门放下了高傲与偏见,积极与委托人联络协商。至此,维权顺利进入协商谈判期。

三、三次庭询  终换制胜关键

协商谈判,是征收维权的关键环节。此时因西安房价暴涨,众多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村民也开始向征收部门讨要说法,外界的压力导致之前顺利的协商谈判停滞不前,征收部门决定破釜沉舟,抽调上千名工作人员,以“危房”拆除的名义对委托人房屋实施强制拆除。当委托人看着拆除后满目的断壁残垣,几近绝望。具有征收实务十几年经验、多次亲临强拆现场的纪召兵律师告诉大家:“维权的道路就是这样曲折和漫长,强拆不代表着终结,正义可能迟到,但绝不会缺席!法律维权不是一蹴而就,律师一定会用尽法律手段帮助大家……”。充分的法律指导产生了重大作用,委托人重新振作起来,积极投入维权。

随后,纪律师、肖律师的代理工作稳步进行。两位律师认为,现阶段的代理工作已取得重大进展,协商成功就差临门一脚,必须抓住此次机会。于是,两位律师从事实、证据、管辖级别等多方面入手,针对区政府强拆违法行为在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两位律师力排干扰,在委托人反映本村其他村民已在基层法院起诉街道办胜诉的前提下,仍坚持起诉区政府强拆违法。这个过程中,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三次举行庭前询问,欲劝委托人将案件转至基层法院起诉。代理律师不为所动,委托人也配合默契,大家力排众议,冒着被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风险坚持在中院审理。最终,律师方详实的证据使人民法院在三次庭询后择期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肖律师精彩的辩论及详实的论证,把控了庭审节奏,终迎来致胜的判决。

【办案结果】

2018年12月7日,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区政府实施强制拆除的行为违法。这一胜诉判决后续被华商报以《灞桥区政府组织强拆民房 法院一审判决:违法》报道,区政府对此慎重对待,专门召开研讨会,针对法律文书生效后各项工作安排提前部署。该胜诉判决,也成为张先生等8位委托人维权道路的里程碑,为最终取得维权胜利赢取了重要筹码。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确认区政府实施强制拆除行为违法的判决在被华商报以《灞桥区政府组织强拆民房 法院一审判决:违法》报道后,引起了各界的强烈反响。事实证明,盲目追求效率,忽视了法定程序的履行,必然会受到司法的审判。作为征收机关的区政府也深刻认识到了错误,再次向委托人抛出了协商谈判的橄榄枝。

循序渐进的法律效果凝聚成一股巨大的力量,委托人与征收部门协商一致,达成了满意的补偿安置协议。随后区政府积极履行补偿协议,委托人在拿到足额补偿后,向法院撤销了强拆诉讼的起诉。

最终,这场由代理律师、被征收人、征收部门的力量博弈,以委托人的全面胜利圆满结束。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本案办理过程中,涉及到众多法律法规的运用,比较典型的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等,集体土地上城中村征收改造涉及土地及房屋的征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的合法程序进行,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

【结语和建议】

“千淘万漉虽辛苦,吹尽狂沙始到金,”西安灞桥区张先生等8位维权人能在一年多的维权过程中拿到满意的补偿安置,是律师与委托人合作无间、共同配合的成功表现。律师尽己所能,为委托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人密切配合,协助律师工作的顺利开展。

正如纪召兵主任在《征地拆迁与行政法业务专刊》前言《真情陪伴您成长》一文中所称“为客户创造价值是律师代理工作的核心追求,以提升谈判筹码和客户能力为代理工作主轴,做好法庭之上的律师,做好分析策划的军师,做好提升客户能力的教练”。本案中代理律师与委托人之间的良性互动也正是这句话的现实写照,结果也必然会实现最终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