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城镇化进程如火如荼,具不完全统计,中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2.67%,被拆迁人范围从世代耕种的农民到招商引资的大型企业,包罗万象。
本案的被拆迁人即是一家破具规模、资质雄厚的丝绸织造整理企业。 嵊州市文新丝绸织造整理厂是浙江嵊州当地久负盛名的家族企业,厂长李长治把家族小作坊一步步发展到占地700平米、员工100多人的大型丝绸织造厂。年逾半百的李老厂长把工厂交给儿子李浩打理,自己选择与老伴含饴弄孙、颐养天年。就在李浩摩拳擦掌,准备好好表现,让父亲刮目相看的时候,城镇化改造的消息纷至沓来,打乱了李浩的宏伟蓝图。 作为一名八零后的有志青年,李浩对于国家的城镇化发展是持支持态度的,但当他接到征收实施单位的通知材料时,却对这项名为“三改一拆”的拆迁项目满腹怀疑。原来,嵊州市人民政府作为征收实施单位,给嵊州丝绸整理织造厂下发了一份违章建筑拆除通知,收到这份通知,经理李浩惊呆了,他不明白全家祖祖辈辈经营了几十年的丝绸织造厂怎么变成了违章建筑?政府想要拆迁改造,身为守法公民的李浩全家都会积极响应,但政府这种以拆违代拆迁的做法却让市民寒心,尤其是对于祖辈几代经营下来的家族企业,如果扣上违章建筑的帽子,这意味着很少或没有补偿,更遑论另行拨付回迁地了。在这份扭曲事实的拆除通知面前,李浩全家一致决定拒绝拆迁。 李浩的拒绝拆迁换来了拆迁单位的步步紧逼,嵊州市拆迁中心全体出动,对李浩全家威逼利诱,但每一次都无功而返。就在李浩又一次把拆迁办人员轰出门外后,正常运作的丝绸织造厂突然漆黑一片,高速运行的机器设备陡然停止,混乱中造成巨额损失。焦急的李浩拿着供电合同找到供电局,经过多次追问,工作人员告诉李浩市政府下发了断电通知,供电局只是奉命行事。要求供电未果后,李浩的工厂运营陷入停滞,多停一天电就多一天的损失,仓库的保管费、员工的窝工费、订单的违约费都让李浩十分为难。 遭受巨大的不公平,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办呢?李浩首先想到了上访,然而在多次前往市纪委、市人大、上级政府信访后,事情并没有带来他任何转机,工厂依旧停电,仓库原料堆积,公司陷入破产边缘……
在李浩心灰意冷之际,朋友的来访给他带来了希望的曙光——经朋友介绍,他找到了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主任——纪召兵律师。纪律师是征地拆迁专业律师,从事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多年,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全国各地成功代理征收、维权案件数百余件。在与纪律师电话联系后,李浩重新燃起维权的希望,连夜从浙江赶来北京,与纪律师一番面谈后,李浩当即签下委托代理合同,把拆迁维权全权委托给纪律师。于是,在法律的护航下,李浩的拆迁维权之舰扬帆起航。
拆迁维权第一缉:扭转思维 法律亮剑。接受委托后,纪律师围绕具体案情与李浩展开了针对性的谈话,通过这次谈话,纪律师了解到,李浩的工厂自拆迁伊始,还未启动任何法律程序,这一年来,李浩全家上下出动到处信访,从嵊州市信访局、纪委、人大层层信访到浙江省信访局、纪委、人大。但得到的回复不是“拆迁类纠纷不予处理”就是“了解情况已转送相关部门”,有些甚至被拒之门外,而且不论过程如何,所有的结果都无一例外是石沉大海。对于李浩的经历,纪律师慨叹道:“求人不如求己,把全部筹码压在信访上,不如寄希望于法律”。针对李浩的实际情况,纪律师迅速制定拆迁维权方略,指出法律维权的巨大可行性,并预估了解决各种问题所需要的法律程序。通过纪律师的一番详细指导后,李浩恍然大悟“老百姓遇到困难,信访不是首选,法律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一番详谈后,拆迁维权方略已经初具雏形,李浩的维权热情空前高涨,他不仅对法律维权充满信心,而且自己也开动脑筋,想到了应对危机的办法。工厂不能一直停工,维权的同时也要兼顾自己的事业,他买下两台发电机,依靠电机发电维持工厂正常运行。同时,纪律师以三份律师函开始了法律维权的亮剑,通过向嵊州市人民政府和嵊州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机关发送律师函,为拆迁维权奠定法律基石,也为维权扫除了未来的风险隐患。至此,李浩的维权战役真正走上法律的道路……
拆迁维权第二辑:巧妙利用行政复议。 发送律师函奠定法律维权基调后,纪律师紧锣密鼓制定维权第二步——对停电批复提起行政复议。对于提起行政复议,李浩有点摸不着头脑,法律程序不是去法院起诉吗?行政复议有什么作用?能起到法律效果吗?对于李浩的疑惑,经验丰富的纪律师为其耐心解惑:“拆迁实践中,民告官主体上存在巨大的不平衡,而这种不平衡是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得到弥补的”。事实证明果然如此,通过纪律师的专业指导,李浩向绍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受理、答辩、听证、决定等一系列复议程序中,李浩获得了很多有利于己方的证据材料,而这些书证、物证、检查笔录,也让停电批复的违法性昭然若揭。虽然绍兴市人民政府的复议决定并未支持李浩的复议请求,但随着下一步行政起诉的展开,居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人李浩已经逐渐扭转弱势局面,从“手中零证据”发展到现在手握克敌制胜的证据!
拆迁维权第三辑:行政起诉 一击绝杀。在通过行政复议获取制胜证据后,纪律师指导李浩针对违法批复再次提起行政起诉,就在李浩认为胜诉乃囊中之物时,纪律师告诫他切不可掉以轻心,想要获得最终的胜利,必须通过毫无破绽的诉讼程序、铿锵有力的庭审辩驳、完整有序的证据锁链将违法批复全力围剿,一击绝杀! 正义终将站在掌握法律武器的一方,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行政判决,判决被告嵊州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停电批复违法,依法应予撤销。经历过庭审的刀锋剑影、切实体会到胜利宝贵的李浩感慨说:“民告官的胜诉实属不易,正如纪律师所言,只有诉讼各环节紧密配合、无懈可击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任何一个环节稍有不慎都可能导致失败的结果”。 停水停电是征收拆迁过程中常见的逼迁手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二0一0年五月十五日国办发明电[2010]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也强调“对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野蛮手段逼迫搬迁,以及采取‘株连式拆迁’和‘突击拆迁’等方式违法强制拆迁的,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实践中,征收或拆迁单位总对该规定视若罔闻,停水停电几乎成为了征收拆迁的必经过程,对于这一现象,被拆迁人或被征收人已经习以为常,但作为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必须指出——对停水停电这一违法现象,被拆迁人绝对不能姑息,姑息放纵只能让公平正义渐行渐远!
作为一名专业律师,笔者建议被拆迁人一旦遇到违法逼迁,必须勇于抗争,既不能委曲求全,也不能暴力抵抗。唯一的正确选择就是法律维权!选择正确的抗争方式,是拆迁维权事半功倍的诀窍,实践中,信访诚然也不失为一种手段,但通过信访解决拆迁问题的案例寥寥无几,信访只能是穷尽法律途径之后的无奈之选。 在中国的法治现状中,人民想要获得公平公正,法律是唯一的解决途径。对于中国人而言,你可以不信基督、不信阿拉,但一定要信仰法律。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曾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这句话强调的正是对法律的内心认证和自觉践行。法律应该根植与中国人的内心,当遇到违法侵害时,我们的第一反应应该是寻求法律的帮助,而不是寄希望于信访或自力救助。只有当人民普遍信仰法律时,这个社会才能真正实现依法治国,才能最终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