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今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在炎热的暑假将要过去,眼看就要开学之际,近千名学生却面临着学校拆迁无法上学的处境。事情就发生在北京市大兴区——海迪学校。
海迪小学是一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家长大多是外地来京务工人员。“我来北京快十年了,因为没有北京户口,相比与其他费用高昂的私立学校,海迪学校口碑还不错,就选择让孩子到这里上学,而且离租住的地方较近,方便接送孩子。但是在几天前,该校21个班的学生家长突然接到学校通知:“今年秋季学校将要被拆迁,而孩子们需要办理转学手续并自行寻找就读学校。”戴女士说。突如其来的“无学可上”让学生和家长一下子慌了神。

记者从该校所在大兴区旧宫镇镇政府了解到,目前学校正在统计需要转学的人数,并保证在9月1日前安置分流完毕。由于大多数学生家长都是附近工作的外来人员,对于新学校安置问题,除了要保证孩子的正常入学,他们最担心的还是本身外来务工人员的身份,怕因为证件问题影响孩子后续就学问题。据了解,此次拆迁共涉及海迪学校21个班,约1000名学生。目前,已有部分家长在《北京市中小学学生转校联系表》上签字,但也有部分家长依然持拒绝态度。“万一我们签了,孩子被转到了离家很远的学校、或是也面临拆迁的民办小学怎么办?”
在开学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孩子能否按时入学?新学校到底如何?是否还会出现中途学校拆除停办的情况?这些都成为悬在家长心头的一大问号。
另据其透露,海迪学校校方也在努力寻找新校址,镇教委将帮助协调具体方案的落实。学校会尽量选择自有教学设施的位置办学,以方便快速就学。但对于新校址具体位置,李主任表示目前只是初步方向,还不能最终确定。
目前,学校正在统计需要转学的人数,为后续工作做准备。李主任坦言,统计工作并不好开展“一些家长做几手准备,一边填登记表,一边办转学,这些都影响最后数据的准确性。”

针对学校为何会突然出现拆迁问题,谭副镇长表示,学校拆迁早在计划之中,“海迪学校所在区域属于城乡结合部,环境复杂,需要重新规划。”旧宫镇武装部部长王龙也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政府已经贴出了拆除腾退的公告,海迪学校明确在拆除范围内。”为何学校2月份就接到拆迁通知,8月份才通知家长?记者随后拨打了海迪学校官方电话,但截至发稿时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21世纪教育研究院表示,民办学校是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我国人口众多,教育需求巨大,公共教育资源已无法满足居民对于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引入社会资金进入教育领域,可以拓宽教育资源,提供更多的选择。与此同时,在公立教育资源还没有能力完全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求学需求时,民办学校可以缓解一部分供需矛盾,但民办学校易出现停办问题,这给学生和家长也带来了很大的困扰。

在现在拆迁愈演愈烈的今天,无论是学校拆迁,还是自己房屋拆迁,都希望大家多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当我们遇到问题时,做到心中有数,运筹帷幄。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房屋征收的程序:
一、房屋征收的前提条件就是要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房屋征收必须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
对“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虽没有明确的详细解释,但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我们是可以了解到的,其中第八条就明确规定了: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改造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这就使得我们对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了更充分的理解。
二、房屋征收要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每个项目对于房屋的征收都要符合:
(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城乡规划;
(四)专项规划;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这就说明房屋征收后是要有利于我们生活质量与生活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地方整体经济的提升,这样的征收也是我们想要看到的。
三、制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中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因此在规定的期限内我们要积极主动的行使权力,让房屋征收顺利进行。
四、召开听证会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征收房屋不是所有的项目都要开听证会,开听证会要满足两点:
(一)因旧城改造征收房屋;
(二)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
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中办、国办于2015年4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时强调: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切实做到应评尽评,着力完善决策前风险评估、实施中风险管控和实施后效果评价、反馈纠偏、决策过错责任追究等操作性程序规范。
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纪要月报制度,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出化解不及时等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六、张贴征收公告
发布征收公告的前提是征收公告发布的主体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房屋征收部门同时要做好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对征收房屋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七、对房屋进行登记调查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房屋范围确定后,就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征收房屋的补偿款是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因此对于补偿是要严格要求与执行的。
八、进行评估
在面对评估时,我们要注意的是:1.找评估机构一定要找具备评估资质的;2、评估机构的选定要被拆迁人与拆迁方共同选定,除非被拆迁人放弃;3、对评估报告中的内容一定不要轻信,因为拆迁评估中的价格有时会低于房屋的实际价值。对于评估我们同样不能懈怠,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依旧很多。
九、签订补偿协议
当我们签订补偿协议时要注意,对内容要审查具体,空白协议千万不能签。签订协议后手里一定要存留一份。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段供水、供热、供电、供气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
十、司法强拆
这是征收程序中的最后一步,也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一幕。有些当事人在合理的征收期限内,对征收程序存在质疑,对征收补偿也存在不满,但确不去进行行政复议,也不通过合法的形式进行行政诉讼,那么这样的话,征收部门就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通过合法的手段将房屋进行征收,我们享有的权利也就不复存在。如果不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只是用自己的想法去改变现状的话,那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