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拆迁维权指南(31—40条)
发布时间:2023-02-20

征收拆迁维权指南

纪召兵律师

31.没有签补偿协议,房子被拆,就开始施工,合法吗?

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先补偿,后搬迁。应该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给予补偿后,才搬迁用地。或者在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按法律规定履行完征收的法定程序,再使用土地。如果既没有达成补偿协议,又没有履行完征收的法定程序,那对房屋的拆除是违法的,使用原房屋占用的土地,进行施工,也不具有合法性。

32.未做产权登记,已交纳罚款,房子算合法的吗?

有的房屋,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但以前交过罚款,按一般人的理解,房子交过罚款,就算政府认可了,到了拆迁时,就应按合法建筑对待了。我认为,这要看当时交罚款时,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果说当时的行政处罚决定,只作出了罚款处罚,没有同时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这就说明建筑物是符合规划的,虽然没有补办手续,但缴纳了罚款,也可以按合法建筑对待了。

33.不签补偿协议,说房子属违法建筑,合法吗?

在搬迁改造中,征收方常常会拿违法建筑来说事。有的工作人员在做被征收人工作时,要求在某个期限内,签订补偿协议,如果不签订协议,就说按违法建筑来处理。首先,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以拆违代替征收,本质上是给予补偿安置,拆除房屋,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征收活动,不是拆违;其次,即使是对没有登记的建筑,那也要按正当程序来认定,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再次,对于征收方工作人员口头上的说辞,那是一种手段,也不必过于紧张。

34.对于手续不全的房子,我怎么要拆迁补偿?

应该说,手续不全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并不单纯是老百姓的原因,也有行政机关管理服务的责任,不少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对于手续不全的房屋,征收部门在制作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时,一般会在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合情合理的补偿方案。我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条件和当前的征收法律制度下,对于不是恶意抢建手续不全的房屋,应以协商的精神来解决补偿问题。

35.评估报告能接收吗?评估的不合理,该怎么办?

有的被征收人对评估有些抵触情绪,往往不愿意接收评估报告,甚至认为签收了,就认可了评估结果。被征收人不签收评估报告,征收工作人员一般会采取拍照、录像等留置送达方式进行,这样从法律上,也视为送达了评估报告。被征收人认为评估报告不合法、不合理,可以申请复核以及专家委员会鉴定。当然,现实中,对评估报告的不合法、不合理,往往得不到有效的救济,被征收人也不必灰心,一般来说,评估报告也不会完全影响征收双方的协商。

36.拆迁了,断电断水,怎么办?

在搬迁改造中,以断电断水的方式进行逼迁,是明显的违法行为。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交涉制止、报警求助、拨打政府热线、举报投诉、自助恢复、提起诉讼 等方式进行处理。实践中,出现了断电断水的情况,提醒被征收人注意,断电断水是驱赶人的手段,不管对于断电断水的事处理的怎么样,注意守好自己的房子。断电断水的行为,也是对被征收人能力的试探,被征收人不必焦虑,往往在应对的过程中,也会获得个人能力的成长。

37.儿子当老师,学校让他回家做我工作,该怎么应对?

在房屋搬迁改造中,经常会拿亲属的工作来说事,对被征收人施加心理上的压力。首先,不要盲目慌张,他们拿亲属工作来说事,就是让你担心害怕的,不怕不就行了吗?其次,不给合理补偿,只拿亲属工作说事,是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投诉;另外,在我代理这么多年的拆迁案件中,还没有见过因为不签补偿协议,就敢开除亲属工作的情况,不就是动摇你心理的手段吗?放轻松点,可以动动脑子来应对。

38.房子没人住,偷拆了,我该怎么办?

房子没人住,容易被偷拆,所以,被征收人守好房子,这很重要。被征收人没有签补偿协议,也没有履行完征收的法定程序情况下,对房屋的拆除行为系违法犯罪行为,被征收人应立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予以刑事立案查处。房屋被偷拆了,被征收人也不必过于慌张,也不会从根本上影响到征收补偿安置的标准,积极应对就可以了。

39.老房子要拆迁,说按危房来处理,合法吗?

老房子不见得是危房,实施搬迁改造了,应该根据房屋征收的法律规定进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合理的补偿安置。对于危房的管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对于实施征收改造中的房屋,以危房借口进行处理,属于行政目的不当,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

40.征收办人员,让我去谈,要去吗?

被征收人的协商谈判能力会直接影响他获得的补偿标准,所以,被征收人需要学习和掌握协商谈判的技能。谈判的地点,需要选择,尽可能是自己熟悉的、有利的地方。对于参加谈判的人员,也要认真斟酌,能掌控谈判的人,可以去谈。我们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中,会经常与客户交流互动,我们会评估征收方的谈判人员以及诚意等情况,来确定谈判地点和协商人员,指导客户如何把控谈判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