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速之客--限期自行拆除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2-03-31

不速之客--限期自行拆除决定书


关键词:成都市房屋征收、购地建房、限期拆除

主办律师:纪召兵

承办律所: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


案情回顾:

古有窦娥奇冤,上天为其六月飘雪;近有为救赎宝玉,上天为其掉下了林妹妹;而对于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的程先生,天上掉的不是希望,不是爱情,更不馅饼,而是由当地街道办出具一纸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有人会好奇的询问,为何周边的都不贴,偏偏贴到程先生的家门之上?欲知详情,还要从当地已经启动的拆迁说起。时间回溯到2000年,程先生与武侯区簇桥乡沈家桥村建设办公室签订《用地协议书》,协议中约定位于沈家桥二组的土地,提供给程先生长期有偿使用,其使用面积共162平方米。付款后,程先生在该地方建设了房屋以供家庭商住两用。于2004年办理了房产证,证载的产权人为程先生,房屋的总建筑面积为561.4平方米。因成都市环城生态区项目之需要,地方政府对包括程先生在内居民房屋实施征收,但给予的补偿安置标准极不合理,居民们的抵触情绪,自然难以抑制。当然政府如若基于法律规定的补偿精神实施征收,本文的故事也无从谈起。

一、立案之路-证明我的房是我的。程先生也是独具眼光之人,征收开始之时,就在四处打听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的律师。程先生从网络上看到很多因拆迁发生的不幸事件,更加确定自己无论是专业角度或是个人能力都不足以应对拆迁。一来找寻专业律师能够在征收开始之时,做足准备;二来一旦政府有违法征收行为,能够及时处理,专业问题只能专业的人来做。一番筛选之后,程先生约纪律师来成都面谈,经过充分沟通后,程先生与纪律师所在律所签订了代理协议。

委托纪律师后,程先生面对征收时,心态平稳、积极应对。2021年6月一天,程先生看到门上张贴一张本文开头处提到一纸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程先生起初并没有在意,也没有仔细观看里面的内容,四下张望过后,确信周边的邻居都没有,仅仅自家房门张贴一张,这才细细阅读文书中的内容。不看还好,看到确切的内容后,程先生慌了。因决定书中述称,程先生的房屋建设违反城乡规划法,属于违法建设,要求程先生在限期内自行拆除,如若限期内不拆将采取强制措施。于是马上把决定书拍照发给纪律师,纪律师告知其不要过于担心,随后对此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目的有二:一方面出于提升程先生应对拆迁手段的能力;另一方面,如对此决定书不予理会,将是一朵乌云始终压在程先生头上。

纪律师写好了行政起诉状,交代程先生到武侯区法院立案庭立案。程先生备齐所需材料之后,来到武侯区人民法院。当把材料交给立案庭时,立案庭人员看了一下材料,认为限期拆除决定书清楚指出,沈家桥二组138号房屋为违法建筑,但决定书未指明是程先生的名字,如果想立案必须证明限期拆除决定书中138号房屋是程先生的房屋。程先生立马就迷茫了,如果不是张贴在自己的房屋上,自己到底是多么清闲,随便拿一纸行政文书去法院起诉,逗弄法官。程先生认为,这就与之前网上流传的证明“我妈是我妈”一个道理。几番争论之下,立案庭让许程先生站立于自家房屋门口拍照,打印出来以此证明“我的房是我的房”,最终得以立案成功。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公民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符合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即可起诉,而立案庭仅需要在形式上审查是否符合诉讼法四十九条规定即可,至于实质内容上审查,应由开庭时合议庭法官在庭审中进行查明。现实中针对行政诉讼案件,老百姓立案时,立案庭有时会说出各种理由,以尽可能不予立案。此时起诉人要据理力争,目标是成功立案。

二、被告缺席的庭审。时间来到2021年9月16日,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该限期拆除案。开庭之前的一天,纪律师和程先生核对了案件事实,被告在答辩期限内,并没有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当纪律师走进法庭,旁听席上,座无虚席,连走道上都站满旁听的人,唯独没见被告一方的身影。当法槌敲响的一刻,庄严肃穆法庭之上,旁听人员静静听,有不在少数的旁听人员和程先生的情况类似,关心庭审的结局,因这关乎以后周边类似的房屋被征收后是否也面临被认定为违建的命运。

法庭的辩论环节:一、纪律师从案件事实论述称,案涉决定书依据事实不清:1、案涉决定书所称的对象不清,到底是建筑物还是构筑物?具体指房屋哪些部分?是不清楚的;2、房顶建筑结构简单,纯粹是为了修缮房顶漏水而建,以保障房屋正常使用功能的附属设施;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原告顶层建设的防雨层是否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事实不清。二、从法定职权依据论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成都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第8条、第10条规定,以及《成都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6条规定可知,被告作为街道办事处,不具有对行政辖区内违反规划许可管理规定的建设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职权;三、从行政程序层面认为,被告作出限期拆除决定后,仅仅在程先生房屋上张贴案涉的决定书,没有经过立案、调查核实、没有履行告知申辩权利等程序,违反正当程序;以上等等。 

庭审结束后,出了法庭,纪律师被众多旁听人员围住,其中大家最为关注的问题,人民法院会撤销案涉的限期拆除决定书吗?纪律师分析认为,纵观征收的整个过程,限期拆除恰好被设计成一种手段被应用到拆迁的领域,如果您陷入恐慌,那么此种手段就见效了,很快被征收人心理发生变化,直至按征收方补偿方案签订协议。征收中很多借助以查处违法建筑手段,以至被征收人收到法律文书的一刻,就对自己的建筑物合法性产生怀疑。一旦开始怀疑自己建筑物的合法性,心态上变得紧张起来。而案涉决定书被撤销是早晚的事。于2021年10月11日,武侯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

三、踏上征收跑道的起点。纪律师曾说“立足专业主义和长期主义,为客户创造价值是我们代理工作的核心追求,以提升谈判筹码和客户能力为代理工作主轴,做好法庭之上的律师,做好分析策划的军师,做好提升客户能力的教练。我们深知客户的成长是维权致胜的根本之道,我们会真情陪伴着您。”程先生的诉讼,仅仅是其征收维权的起点。在征收开始之时,纪律师就已经根据委托人的具体情况,制定符合实际的维权策略,一路陪伴程先生成长,帮助其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

作为被征收人,踏入征收正确的“跑道”至关重要,一旦跑错道,之前努力奔跑的成绩终将面临被取消。既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也浪费巨大精力。在被征收人面前,有无数条跑道,仅有为数不多跑道,能够成功到达终点。被蒙上层层纱的被征收人,此时需要专业征收拆迁律师,助您掀开层层面纱,陪伴您踏上能够抵达终点的跑道,引领您成功抵达目的地。

至于跑步过程中,每个阶段该如何分配体力,弯道如何超越对手等策略?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的纪律师将为您量体裁衣,制定最符合您体质的“奔跑”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