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之梦,破碎于听证会
发布时间:2022-04-15

强制执行之梦,破碎于听证会


关键词:荆州市、征收补偿决定、强制执行听证会  

主办律师:纪召兵

承办律所: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16日,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法院,法庭外天空澄净,法庭内国徽高悬。荆州区人民法院在这里对举办一起“地方政府申请执行补偿决定听证会”。听证会之前,朱女士很气愤,究其缘由是征收部门答应的补偿条件不但不履行,而反过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朱女士的房屋。

因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朱女士的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内,因给予的补偿安置标准低,朱女士在签约期内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因房屋的位置好,外加朱女士建房时付出了大量心血,房屋装修时一砖一料几乎都她亲自挑选。对房屋感情之深,难以割舍。但考虑到城市建设的需要,只能忍痛割爱了。

朱女士忍痛割爱支持城市建设,为何会出现法庭听证会上难忘的一幕,具体情况下文将详细讲述。

一、千帆过尽,寻不到出路

朱女士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才拿到征收补偿决定书,并提起了诉讼。为加快征收工作的进程,征收工作人员主动找朱女士协商补偿问题,并与朱女士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征收工作人员要求朱女士撤销诉讼,并交出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的原件。朱女士撤诉并交出产权证原件后,找征收部门兑现补偿时,征收工作人员竟回复签订的补偿协议没有通过政府部门审计,没有效力。听到此处的朱女士傻眼了。征收工作人员还能言而无信,经多次找到征收部门要求履行协议,征收工作人员都是同样口径。此时的朱女士陷入自责中,怪自己当初太轻信,怪征收工作人员言而无信。

陷入矛盾困惑的朱女士,对于接下来的征收之路不知该何去何从,加之父母年龄大,极为担心因征收问题影响了父母身体健康。朱女士经考虑决定找律师帮助维权。朱女士相信法律是有温度的,终会还其公平。朱女士明白对于法律条款网络上检索很容易,但具体该怎样理解,如何适用?是需要术业有专攻。于是朱女士踏上寻找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的征程,本以为中国法治的进步,寻找专业律师必然很容易,现实给朱女士致命一击。起始朱女士选择到法院旁听有关拆迁案件的庭审,这样既可以现场看到律师的专业水平,又能寻找和自己案件类似情况的突破口。也遇到不少庭审上表现很好,庭审后朱女士面谈咨询时,详细描述自己的情况时,几乎所有的律师都是一样的回答:认为朱女士针对征收补偿决定书已经主动撤诉了,也不能再起诉了,房屋一定会被强制拆除,征收补偿标准也只能按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补偿安置标准了,律师也不能再代理了,如此回答的其中不乏从事征地拆迁业务多年的老律师。

朱女士维权的信心被咨询过的律师话语,击得粉碎。困惑中的一盏明灯,朱女士无意中听闻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的纪召兵律师,专业从事征地拆迁业务13年,网站多方查找,找到纪律师的联系方式。朱女士拿到纪律师的联系方式既忐忑又喜悦,忐忑的是担心纪律师的回答与之前咨询的律师一样,喜悦的是找到资深的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的律师,终于看到维权的希望。拨通电话之后,通过简短的咨询,纪律师大致了解案件的情况,又询问了一些关键问题,明白案件的症结点,通话中给与朱女士分析其目前面临的最坏情况,并给出解决方案。通话的最后,朱女士鼓足勇气询问,自己的案件是否有法律途径可以操作?纪律师回答,操作的空间肯定有。挂断电话后,朱女士维权的信心增加。

查勘现场后,果断委托。纪律师深知,当事人对自己情况的描述,大部分是有偏差的,律师需要把现场查勘状况和详细询问的案情结合,才能全面了解案件的情况。纪律师踏上查勘现场的之路,经过仔细查勘朱女士房屋的情况及项目进程等诸多情况,并结合朱女士讲述案件情况,分析案件该如何操作。在纪律师详细分析维权方案后,果断当场委托纪律师帮助其维权。

二、听证会上,五剑齐发,斩断补偿决定的执行

时间点滴流逝,转瞬来到2021年6月,朱女士收到来自区法院的听证通知,此时朱女士始才了解是区政府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补偿决定。那就意味着一旦法院依据政府的申请,裁定准予执行补偿决定,自己的房屋可能面临被政府强制拆除的命运。收到听证通知的朱女士,顿时慌了,该怎么办,房子没了,自己坚持维权的意义在哪里?了解此种情况的纪律师迅速联系朱女士,告知其不用担心,自己正常的生活工作即可,等到听证会时,律师会为听证会做准备。听从纪律师的安排,朱女士静待听证会的来临。

听证会之始,政府发言极为强势,看到此处您是否认为政府太过强势,作为被征收人必然处于劣势。如此想法属于不了解征地拆迁业务的人。对于专业从事征地拆迁业务的纪律师,自然明白无论征收方的发言多么的言之凿凿,恰恰从侧面反应出政府违法点在何处。

利剑出鞘,必然伤“敌”。纪律师针对补偿决定的执行申请,认为案涉的补偿决定书遗漏了被征收人。涉案土地使用权办理了两份《国有土地使用证》,持证人分别是朱女士和其丈夫。根据《民法典》规定精神,地上之房屋所有权属于朱女士和其丈夫分别所有。故涉案征收补偿决定遗漏了被征收人朱女士的丈夫。 

送达程序利剑出鞘,截杀程序于无形。涉案征收补偿决定书没有依法送达。从征收部门提交的证据材料看,首先,没有送达回证,更没有见证人签名;其次,照片中无法确认桌面上的材料系征收补偿决定书;再次,即使桌面材料是征收补偿决定书,双方谈话的地点是征收项目部。另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朱女士没有收取征收补偿决定书,是不能产生留置送达的法律效果。

超期执行申请之剑,阻断事实。申请人申请执行远超过了申请期限。《行政强制法》第53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强制执行的申请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以上规定,政府申请执行已逾期两年多,并且没有正当理由。故对申请人之申请,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补偿决定合法性之剑,伤其根本。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规定,对被征收人房地产价值以及附属物价值的评估报告,是征收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有效依据,也是征收主体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事实依据。评估报告应当送达给被征收人,以保障被征收人申请复核及申请专家鉴定的权利。涉案征收补偿决定书所依据的评估报告(房屋评估价值681090元)没有送达,故不能作为朱女士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有效依据。被征收人收到的评估报告是房屋价值评估为198540元的这一份报告。同时,对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没有进行评估,更没有送达给被征收人。

挥出第五剑,斩断申请不合理之路。(一)朱女士案件,2016年8月28日,政府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载明签约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2018年3月29日,申请人作出了涉案征收补偿决定书。首先,涉案征收补偿决定书没有在合理期限内作出,特别是涉案征收补偿决定距今已经3年多,涉案周边商品房价格已迅速上涨,故涉案征收补偿决定书作为现在申请执行的依据,显然已经严重不合理了。

(二)对于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货币补偿:1、没有有效的评估依据;2、给予的房屋补偿价值为2058元/平方米,远远低于涉案周边商品房的市场价格;3、给予补偿的装修及附属物价值远远低于实际成本支出。

(三)对于征收补偿决定书确定的产权调换:1、涉案被征收房屋位于城市中心,而安置房屋位置则比较偏远;2、安置房的具体位置信息不清楚(楼号、单元、层数);(3)给予产权调换的面积为186.6平方米,而被申请人的实际合法建筑面积为397.08平方米(且没有公摊),远不能保障被申请人原有的居住条件,严重显失公平。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20年6月,曾经双方达成了400万左右元征收补偿款之约定,但政府方又故意毁约。

听证会上纪律师五挥利剑的发言,政府方一改听证会之初的强势态度,变得平和。朱女士也从刚开始的忐忑变得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听证会结束后,纪律师临行前告知朱女士,征收工作人员很快就会有行动,如纪律师预测的一样,于6月30日收到征收部门送达撤销《履行补偿决定书》催告函。收到此文书后不久,地方政府也作出撤销对朱女士作出的《荆州市荆州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和补偿决定书》。至此朱女士才真正走出被随时被强拆的阴霾,重拾维权的信心。

案件至此,对纪律师而言不是结束而是维权的开始。纪律师认为征收维权的博弈中,当事人能力的全面提升,对被征收人而言至关重要。朱女士也从维权初始一旦征收方有任何风吹草动,会担心害怕,后期应对突发情况变得积极,善于思考。

三、律师赠言

案件至此,对于大多数被征收人而言,可能无法明白听证会后,政府主动撤销补偿决定的意义是什么?但作为被征收人肯定明白,一旦法院裁定支持政府对补偿决定的执行申请,那么很快政府可以拿着一纸法院的执行裁定,来到您的房前,合法地拆除您的房屋。如若您不配合执行,还有可能触犯刑事责任的风险。

律师代理征收案件,需要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尤其在征地拆迁行业尤为明显。纪律师常说:“征收拆迁的博弈,选择专业律师很重要,但作为被征收人在律师的指导下,博弈能力的提升更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