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介入一个月内,助力当事人“拆违”房屋达成协议
发布时间:2022-04-22

专业律师介入一个月内,助力当事人“拆违”房屋达成协议

                                                                                                           纪召兵、李亚杰

一、房子面临强拆,第一时间寻找专业律师介入   

2022年3月21日,石家庄藁城区的王先生收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其送达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认定王先生建造的房屋属于违法建设,要求其接到该通知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否则到期后将强制拆除。

王先生的房屋始建于2011年,长期租赁给第三方用于生产经营。一旦房屋被拆,不仅承租人的生产经营会受到严重影响,产生严重经济损失;王先生以往安定的谋生方式也将被终止,其赖以维持生活的收入来源将被切断,对王先生及其家庭生活会产生严重影响,对王先生的心理也会产生无法估量的伤害。

在石家庄“拆违”的大背景下,王先生与众多面临“强拆”的当事人一样,突然有一天,接到行政机关认定自己建造的房屋是违法建筑的通知,感觉天要塌下来了,六神无主,十分慌乱、担心、害怕、着急。作为一个本本分分的老百姓,为人处世的哲学一直都是“以和为贵”。老百姓怎么能跟当官的起冲突呢?自己的道理能压得过那盖了公章的《限期拆除通知书》认定的内容吗?

在王先生一筹莫展,不知如何处理之际。正好王先生的一个好朋友,因房屋征收拆迁事宜,聘请了纪召兵主任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因案件代理已有一段时间,王先生的朋友对纪律师的专业高度认可,极力向王先生推荐了纪律师,让他听一听专业律师的意见。

王先生很快拨通了纪律师的电话,纪律师围绕案件事实跟王先生一一沟通、核实,在了解整个案件基本情况后,纪律师判断本案需要尽快启动法律程序,阻断房屋强拆风险,用法律手段为王先生“拆违”房屋进行破局。这一通电话,给王先生注入了一剂强心针,当即决定委托纪律师。纪召兵主任律师以及其团队李亚杰律师组成了王先生的律师团队,开始了案件的办理。 

二、见招拆招,为客户制定个性化法律服务方案

纪律师结合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以及对本案的具体把控,判断此时的拆违一定是为了下一步政府用地做准备。纪律师结合王先生的情况,为其设计了一份个性化的法律服务方案,有条不紊地推进着案件的节奏。与此同时,律师利用办案时间,通过与王先生反复沟通、交流,提升着他对拆违案件的认知。我们深知,法律技能只是律师综合能力的一部分。如果不根本上启动老百姓的心智,提高其与行政机关沟通谈判的能力,提高其对拆迁的认知能力,想要取得理想满意的案件结果是非常困难的。

综合案件需要,我们开始了第一个维权步骤,针对《限期拆除通知书》,迅速提起行政诉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案件有七天的立案审查期。能够当场立案的,法院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不能当场立案的,法院接收立案材料时,应当向原告方出具材料接收凭证。但在当地,法院接收王先生的起诉材料后,并没有当场立案,也没有出具接收材料凭证。王先生在起诉材料递交法院后,案件处于立案审查期内,非常担心法院不立案的问题。尽管我们多次解释立案不存在障碍,王先生还是存在担忧。毕竟过去一段时间,基于多方面原因,在当地一些行政案件立案困难确实是一个问题,很多老百姓都具有这样的认识。在立案审查期内,王先生很担心案件还没立上,自行拆除期限一到,房子就要被拆除。 

综合王先生的心理压力和案件需要,在《限期拆除通知书》留给王先生自行拆除期限的第三天,我们开展了办案第二个步骤,向执法大队发送律师意见函。我们在律师函中对《限期拆除通知书》的违法性进行了分析论述,希望与执法大队进行沟通协商,妥善解决问题。与此同时,我们也一直跟踪法院的立案进展,在这期间法院告知王先生已经受理该案。2022年4月1日,也就是在律师介入本案的一个星期后,执法大队向王先生作出撤回《限期拆除通知书》的通知。该通知中强调,执法大队经认真审核律师的申辩意见,认识到其所作《限期拆除通知书》存在瑕疵,决定撤回《限期拆除通知书》。

正在阅读这篇文章的您,也不妨仔细考虑一下这个问题:本案中,执法大队作出撤回《限期拆除通知书》的通知,是否意味着案件迎来关键性转机?我们认为答案是肯定的,律师函引起了执法大队的高度重视。否则,执法大队完全可以对律师的代理意见置之不理,何必多此一举,作出撤回决定的同时,又强调认真审核了律师意见呢?

由于这份撤回《限期拆除通知书》在当地引起不小的关注,我们也注意到一些老百姓发出了这样的质疑:执法大队撤回《限期拆除通知书》,房子最终也会被强拆,这种案子根本就不可能赢。作出这样评价的老百姓,有些是耳濡目染了身边不少遭遇强拆的案件,有些正在经历这样的遭遇。但我们认为所有人都可以达成这样一点共识: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自身及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会存在或大或小的差异。有的当事人能力强,他们不仅勇敢坚强,敢于维权敢于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具有识别专业律师的能力,他们可以寻找到专业的律师帮助他们维权。有的当事人能力弱,不仅缺乏维权的决心和勇气,也不具有挑选专业律师的能力,他们对律师的挑选可能是谁家的办公大楼豪华,谁家的律师多,谁家的广告牌面大,又或者是谁的代理费足够低。我们认为许许多多的差异,影响着不同当事人的案件有着不同的走向。

为逼迫王先生拆除房屋,区政府同时对王先生的房屋进行了断电处理。考虑到断电严重影响承租人的生产经营,也对王先生产生了不小的心理压力。围绕断电问题,我们开展了办案第三个步骤,针对断电措施提起相关行政程序。与以上法律程序形成助攻的其他非常规法律手段,我们列为第四步维权方案,在此不再展开分享。

三、签订房屋及用地协议,彻底解决房屋“拆违”问题

在综合法律维权方案的开展之下,王先生由最初的慌张无措慢慢转向平稳淡定。这其中心路历程的转变,只有经历过的人才能深刻体会。

2022年4月13日,执法大队主动找到王先生,与其达成土地占用及房屋拆迁的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执法大队有偿租用王先生的场地,协议对场地的使用和房屋拆迁进行了具体约定。这一结果,也验证了纪律师最初的判断,通过“拆违”之名行用地之实。这份协议是王先生与执法大队平等协商的结果,王先生对协议内容很满意。这份协议,是王先生利用法律手段帮助自己争取到的,是专业律师及时介入得以促成的。到此,王先生的合法权益,得以全面维护。

如果您是王先生,面临房屋被“强拆”的风险,您会当机立断寻找专业律师帮助;还是犹犹豫豫,前怕狼后怕虎,在犹豫中错过最佳维权时机?您是听信人云亦云的不专业人士对案件走向的分析判断,还是坚定信念,积极寻找公平和正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