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违法的强拆,感谢努力的自己
发布时间:2022-04-08

 感谢违法的强拆,感谢努力的自己


关键词:辽宁省本溪拆迁改造、强制拆除、行政赔偿

办案律师:纪召兵律师

承办律所: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


【事实概要】

李大力(化名)在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站前街处,拥有一处工业厂房,建筑面积约106平方米,从事饲料加工经营,一家人依靠此,生活过得美满如意。2007年6月15日,站前街地区被列入南芬区棚户区改造计划,李大力的工业厂房就属于被改造对象之一。

2008年3月13日,李大力接到一份由南芬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关于限期拆迁粮库---冷冻厂棚户区区域内房屋的通知》。通知中要求李大力尽快与项目开发商协商拆迁,否则,区政府将依法组织强制拆除。限拆通知并未引起李大力的足够重视,他未曾料想得到,区政府“言出必行”,在同年3月末,区政府组织大批人员,在没有补偿,没有手续的情况下,迳行强拆了李大力机器正大运转的厂房,强拆前,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款为15万元,而李大力提出以后无法经营,则要求给予补偿20万元。

违法强拆发生之后,失去经济来源的李大力夫妇,毅然决然地做出上北京边打工边上访讨公道的决定,而这一坚持就是一年多的时间。

斗转星移、时光如梭。2009年的冬天,南芬区棚户区改造计划已经实施得七七八八了,而拆迁户们自发掀起的法律维权活动规模也已然风生水起。眼见身边依法维权成功的例子如雨后春笋一般络绎涌现,李大力不尽反思起自己千回百转却毫无起色的维权之路。最终,他也决定加入理性维权队伍。2009年12月5日,经别人力荐,北京诚略律师事务所主任纪召兵律师,亦成为李大力的代理人。

【办案掠影】

经过认真分析案情,纪召兵律师为这位愁肠百结的委托人,精心设计了万无一失的三管齐下维权方略:

办案第一辑:强拆之诉播散心头阴云

2009年12月6日,纪召兵律师拟就一纸行政起诉状,将南芬区人民政府告上法庭。纪律师以委托人的名义起诉称:被告未给予补偿安置,且未经行政裁决等法定程序,直接进行实施强制拆除房屋,严重违法。 

这一诉讼旗开得胜,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4月上旬作出《行政判决书》,确认被告南芬区人民政府强拆李大力厂房的行政行为违法,但因强制拆迁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不具有可撤销内容,遂判决确认被告实施的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办案第二辑:用地项目批准手续连环诉

在诉南芬区人民政府强拆违法的同时,纪召兵律师同时展开了对拆迁用地项目批准手续合法性的审查,一时之间,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花开并蒂--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批准、建设用地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拆迁许可的四大前置行政批复统统被送上复议旅程,拆迁许可本身直接被诉至公堂,其形景象尤荣。

办案第三辑:推进滥用职权刑事查处程序

继“司法审查风浪”形成同时,纪召兵律师还向区、市、省人民检察院及纪委提交了一份《请求立案侦查申请书》,指出:根据《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南芬区政府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在没有对涉案房屋进行依法评估并送达评估报告,没有依法进行行政裁决的情况下,直接实施行政强拆行为,严重违反了房屋拆迁的法定程序,损坏了大量设备物品,给当事人李大力的合法房产和生产经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此违法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之规定,构成滥用职权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声振聋发聩。

番外篇:提起行政赔偿,终获满意补偿

开篇诉讼的完胜,纪召兵律师综合案件各方面情况,接着提起了行政赔偿之诉。经过激烈一审法庭庭审之后,经审判庭工作人员的积极协调,在刑事、行政两大公力救济的震慑之下,南芬区人民政府作出了新的选择--重新与李大力和谈。因双方均有意以“和”为贵,且代表李大力参与谈判的纪召兵律师具有行云流水般娴熟的议价技巧。促使南芬区人民政府承诺将最初的15万元补偿额提升至75万元。得知初战告捷,李大力清晰地看见内心深处那积聚已久的阴云已然开始散去。虽然这还不是他所盼望的最佳局面,但他坚信,依法维权的脚步,将发出更为铿锵的音符。 

后因涉案片区内,还有其他维权户没有最终与征收方达成补偿协议,当地政府为了不让其他维权户知悉李大力的赔偿信息,进而攀比,李大力为此又等待了一年半多。最终,南芬区人民政府与李大力签署了姗姗来迟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货币补偿款80万元。李大力拿到80万补偿款后,拨通纪律师电话:“谢谢纪律师”,纪律师笑着说:首先,要感谢您们自己的坚持,还要感谢征收方的违法强拆,如当初强拆时,征收方答应给予你们20万,这近5年的时间,你们打工也挣不了60万元呀”。李大力听后,也笑了起来。

【律师说法】

正当、合理的征地拆迁秩序,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和制约。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这部行政法规从实体、程序和补偿等方面对征收行为做出了规定,这本应使很多拆迁居民的房屋多了一份保障,但各地此起彼伏的拆迁案例告诉我们,在地方政府政绩和巨大经济利益的诱惑下,部分地方官员依然无视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肆意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面对这样的现状,有的被征收人选择以生命的代价誓死守卫自己的生活家园,有的被征收人则选择通过坚持不懈、风雨无阻的上访与强有力的征收方抗争……可是这些做法的结果怎么样呢?有些残酷的说,大多数仅是成为了新闻报道的素材,被征收人的维权之路却依然毫无进展。

随着中华神州大地上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拆迁维权律师这一新型的专业化法律服务队伍也呈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态势。这股力量的积极注入为原本失衡的征地拆迁力量博弈带来了可喜的变化。许多拆迁案件经专业征收拆迁维权律师的介入后,被拆迁人在律师的指导下,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有效维权,不仅避免了很多无谓的伤害,更使得征地拆迁这一涉及巨大经济利益的博弈结果,最终趋于公平、公正、合理。

《孟子》有曰:“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司法的生命则在于公正。笔者认为,司法有效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律师在其中发挥着不可磨灭的巨大作用。单就征地拆迁维权领域,专业律师的介入一方面可以指导被征收人在相关法律的范围内理性维权,另一方面对督促拆迁相关政府机关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尽可能做到程序合法、实体合法,最终对依法行政的推进起到积极的作用。

中华神州大地上的城镇化建设还在继续,作为全国首屈一指的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团,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只为被征收人维权。带着我们的专业性和社会责任感,诚略律师继续风雨兼程。